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
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司发〔20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9号),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潼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促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指导各镇(街道)选派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内容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为到2035年全区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法律顾问选聘方式
选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坚持双向选择,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下方法:
(一)村(社区)自主选聘村(社区)法律顾问;
(二)村(社区)未自主选聘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聘、调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三)村(社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组织选聘的,由区司法局编制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方案,选聘、调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
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可以同时服务多个村(社区),但原则上不超过5个。城区、场镇、城乡接合部等人口密集、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一个村(社区)可以选聘2名及以上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当好法治工作宣传员。针对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以身边事说法等方式,帮助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二)当好村(居)民自治指导员。为村(居)民委员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重大项目论证。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村(居)民公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
(三)当好经济发展护航员。协助村(居)民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重要经济合同,参与项目资质资信调查、谈判及合同签订、招投标审核工作,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四)当好矛盾纠纷化解员。协助村(社区)处理来信来访,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当好法律咨询服务员。为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同意,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专项法律援助。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定期服务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全年参与村(社区)重大矛盾纠纷处理。具体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商定。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要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组织、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要及时到场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向属地镇(街道)报告。
(二)工作台账制度。工作台账是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材料。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等。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村一卷,经村(社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同时完善数字台账(照片、报表等)存档备查,台账模板参见附件3。
(三)业务规范制度。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制度,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事)件等方面的工作指引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积极支持。各镇(街道)要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整合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的力量,积极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法律顾问选聘,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并将相关资料(附件1、2)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二)强化核心,联动共治。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律顾问工作融入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作为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重要抓手,形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各镇(街道)要加大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为法律顾问办公、服务、活动等提供必要保障。各村(社区)要在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监督电话,扩大群众知晓度。
(三)强化督导,力求实效。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制定出台《潼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两委”意见、群众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工作补贴、续聘解聘、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经费,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购买政府服务资金在基层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比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补贴每村(社区)每年按3600元的标准预算,由区、镇(街道)各承担二分之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补贴支付应根据服务考核结果,由各镇(街道)在年末予以兑现。
附件:1.潼南区XX镇(街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细及联系表
2.潼南区XX镇(街道)XX村(社区)法律服务协议
3.潼南区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台账
附件1
潼南区XX镇(街道)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细及联系表
镇(街道) |
村(社区) |
法律顾问所在单位 |
法律顾问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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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潼南区XX镇(街道)XX村(社区)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村、社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机构):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全区村(社区)治理水平,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法律顾问及服务期限
(一)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_________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
(二)聘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及其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
1.制订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1)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计划清单。
2.协助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主要包括:
(1)协助村(居)民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管理规定;
(2)协助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发挥专业监督作用;
(3)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其中,参与诉讼活动需要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并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
(5)协助甲方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人进行法律说明和讲解,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
(6)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或者涉及甲方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事)件;
(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主要包括:
(1)解答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法治宣传,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主要包括:
(1)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企业提供普法讲座;
(3)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应接受所在地镇(街道)司法所的指导监督。
5.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参与村(社区)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处理。主要包括:
(1)在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甲方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1.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网络服务平台、电话、微信、QQ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非现场服务;
2.每月至少到村(社区)现场服务1天(时长不少于8小时),提供法律服务,处理法律事务;
3.法治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甲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当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
5.法律顾问需及时、如实填写工作台账,认真填写服务对象有效联系方式,服务内容,不得有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行为,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工作台账复印件交区司法局备查。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按照《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和潼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予以支付,如遇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乙方已充分知晓《潼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所有内容,并同意甲方或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潼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工作补贴、续聘解聘、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便利;
2.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3.积极配合和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4.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治宣传;
5.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法律顾问联系。
(二)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监督、指导本所受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2.为本所受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3.如本所指派的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甲方或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4.本所及所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甲方及群众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及群众同意,不得随意泄露。
五、披露与提前通知
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或者乙方指派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村(社区)矛盾纠纷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甲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先提交区司法局进行调解。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按照《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试行)》(渝司发〔2021〕48号)执行。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区司法局备案,一份交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潼南区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台账
村(社区)(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对象 |
村(社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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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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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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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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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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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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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需求 及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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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效果评价 |
村(社区)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法律顾问: 单位: 联系电话: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