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负责协助监督全区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3)负责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
(4)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6)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区司法局管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1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3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滚动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8.3万元,人员变动及人均公用经费定额降低导致公用经费减少1.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7.1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万元,住房保障11.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3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滚动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8.3万元,人员变动及人均公用经费定额降低导致公用经费减少1.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0万元,比2022年增加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0万元,比2022年增加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变动、滚动调资及人均公用经费定额降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保持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05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
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标准降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7.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燕均 联系方式:023-44579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