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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8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为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谋服务。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6)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7)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    电话:44577800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本系统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调研、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外事和外宣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财务、装备、服装、车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

(2)政治处

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3)法治事务科

具体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参谋。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4)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发的区政府被诉行政诉讼案件给予指导帮助,具体承办经区政府复议后区政府被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5)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6)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编制全区普法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全区普法守法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7)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监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勤勉、尽责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0)律师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的初审登记。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派出机构:23个镇(街)司法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0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8.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63万元,主要是因为滚动调资及公积金预算标准变化增加人员经费282.93万元,人均公用经费定额降低减少公用经费50.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政法转移支付减少44万元、2022年财政收回后重新安排专项减少154.49万元以及区级专项减少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08.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3万元,住房保障124.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2.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1.4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8.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58万元,比2022年增加232.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滚动调资及公积金预算标准变化所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及健康休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0.65万元,比2022年减少20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政法转移支付减少44万元、2022年财政收回后重新安排专项减少154.49万元以及区级专项减少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依法治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管理等专项业务(办案)支出及装备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8.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9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2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4.19万元,比上年减少5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均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标准降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8.23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0.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燕均                    联系方式:023-44579663

表一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支出科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本年收入

2,929.38

一、本年支出

3,008.23

3,008.23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29.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78.85

(四)公共安全支出

2,465.30

2,465.3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85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13

324.13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94.53

94.5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24.27

124.27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008.23

支出总计

3,008.23


表二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2022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977.09

3,008.23

1,947.58

1,060.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73.51

2,465.30

1,404.65

1,060.65

20406

司法

2573.51

2,465.30

1,404.65

1,060.65

2040601

行政运行

1311.37

1,404.65

1,404.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5.32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5.34

84.81

84.81

2040605

普法宣传

200

136.73

136.73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19.48

348.77

348.77

2040610

社区矫正

120

194.92

194.92

2040612

法治建设

562

295.42

295.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9.37

324.13

32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9.37

324.13

32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6.91

143.71

143.7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8.46

50.08

50.08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4

130.34

130.3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1.53

94.53

94.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1.53

94.53

94.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2.69

75.13

75.1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60

9.6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84

9.80

9.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68

124.27

124.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2.68

124.27

124.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68

124.27

124.27

备注:本表反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三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总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947.58

1,603.39

344.1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56.95

1,456.95

30101

基本工资

302.44

302.44

30102

津贴补贴

311.79

311.79

30103

奖金

438.05

438.0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3.71

143.7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0.08

50.0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3.21

53.21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52

12.52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27

11.27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4.27

124.27

30114

医疗费

9.60

9.6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4.19

344.19

30201

办公费

10.00

10.00

30202

印刷费

10.00

10.00

30203

咨询费

1.00

1.00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0.80

0.80

30206

电费

8.00

8.00

30207

邮电费

30.00

30.00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15.00

15.00

30211

差旅费

20.00

2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10.00

10.00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0.20

0.20

30216

培训费

9.70

9.7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0

1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13.00

13.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7.51

17.51

30229

福利费

21.91

21.91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00

48.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2.74

52.7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6.33

66.3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6.44

146.44

30305

生活补助

6.30

6.30

30307

医疗费补助

9.80

9.8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0.34

130.34

表四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表


单位:万元


部门编码

部门名称

2022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


总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总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129.00

109.00

61.00

48.00

20.00

148.00

138.00

90.00

48.00

10.00


325001

司法局(本级)

129.00

109.00

61.00

48.00

20.00

148.00

138.00

90.00

48.00

10.00






















表五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预算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表六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支出科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08.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2,465.30

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13

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94.5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24.27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008.23

本年支出合计

3,008.23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008.23

支出总计

3,008.23


表七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总计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3,008.23

3,008.2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5.30

2,465.30

20406

司法

2,465.30

2,465.30

2040601

行政运行

1,404.65

1,404.6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4.81

84.81

2040605

普法宣传

136.73

136.73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348.77

348.77

2040610

社区矫正

194.92

194.92

2040612

法治建设

295.42

295.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13

32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24.13

32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3.71

143.7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08

50.08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0.34

130.3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4.53

94.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4.53

94.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5.13

75.1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60

9.6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80

9.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4.27

124.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4.27

124.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4.27

124.27


表八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008.23

1,947.58

1,060.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5.30

1,404.65

1,060.65

20406

司法

2,465.30

1,404.65

1,060.65

2040601

行政运行

1,404.65

1,404.6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4.81

84.81

2040605

普法宣传

136.73

136.73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348.77

348.77

2040610

社区矫正

194.92

194.92

2040612

法治建设

295.42

295.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13

32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24.13

32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3.71

143.7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08

50.08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0.34

130.3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4.53

94.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4.53

94.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5.13

75.1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60

9.6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80

9.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4.27

124.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4.27

124.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4.27

124.27


表九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采购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计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54.00

54.00

货物类

54.00

54.00

工程类

服务类


表十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单位

功能分类科目

项目名称

合计

年初特定目标

上级专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性

一般性

民生配套项目

小计

提前下达专项

结转项目

市级专项

项目

项目

1,060.65

390.00

135.00

255.00

0.00

670.65

388.00

78.85

203.80

1

司法局(本级)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转移支付-法律援助

85.64

85.64

85.64

2

司法局(本级)

2040605

普法宣传

2022年转移支付-普法宣传

36.73

36.73

36.73

3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2转移支付-法治建设

26.00

26.00

26.00

4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55.42

55.42

55.42

5

司法局(本级)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23年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

27.00

27.00

27.00

6

司法局(本级)

2040610

社区矫正

2023年社区矫正购买服务

135.00

135.00

135.00

0.00

7

司法局(本级)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23年刑释帮教经费

3.00

3.00

3.00

8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3年聘请村居法律顾问

70.00

70.00

70.00

9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3年聘请政府法律顾问

30.00

30.00

30.00

10

司法局(本级)

2040605

普法宣传

2023年普法宣传

65.00

65.00

65.00

11

司法局(本级)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2023年法律援助

50.00

50.00

50.00

12

司法局(本级)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23年人民调解

10.00

10.00

10.00

13

司法局(本级)

2040605

普法宣传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普法宣传

35.00

35.00

35.00

14

司法局(本级)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公开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53.00

53.00

53.00

15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16

司法局(本级)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法律援助

120.00

120.00

120.00

17

司法局(本级)

2040610

社区矫正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社区矫正

50.00

50.00

50.00

18

司法局(本级)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人民调解

30.00

30.00

30.00

19

司法局(本级)

2040610

社区矫正

2022年转移支付-社区矫正

9.92

9.92

9.92

20

司法局(本级)

2040612

法治建设

2022年转移支付-村居法律顾问

14.00

14.00

14.00

21

司法局(本级)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22年转移支付-人民调解

14.81

14.81

14.81

22

司法局(本级)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转移支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40.12

40.12

40.12


表十一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整体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本级)

部门支出预算数

3,008.23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科学合理使用市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节约效能,保障依法治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律师管理等司法工作顺利开展,产生良好的司法效果,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法律援助受理案件数

20%

1500

律师值班人次

2%

人次

440

调解纠纷案件数

12%

5000

管理社区矫正人数

12%

270

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场次

4%

场次

150

印发宣传资料份数

2%

万份

30

赠送村居法律书籍册数

2%

万册

10

开展送法下乡

2%

场次

360

培训普法骨干人数

2%

400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数

10%

=

5

添置装备数量

6%

100

业务用房装修

10%

平方米

=

1575

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核件数

4%

200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件数

4%

50

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家数

4%

15

管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

4%

72


表十二(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065-2023年法律援助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50.00

本级安排(万元)

5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做好请示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扶养费、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权益等领域,农民工、农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着力抓好规范咨询、受理审查申请、指派办理案件、结案归档审查、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探索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等监督管理措施,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受理,及时指派援助律师。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关心贫弱群体,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性质及件数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根据值班人次支付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

20

万元

5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律师值班人次

15

人次

4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

15

1500


表十二(2)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13-2023年人民调解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0.00

本级安排(万元)

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培训和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承担社会性事务、政策性事务和法律性事务的解答咨询服务,免费调解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委托,参与简易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对重大纠纷通过备案方式,实现法律约束和强制执行手段;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纠纷件数

25

50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难易度,每件补贴15元、30元、200元、500元不等

15

万元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民转刑,减少上访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减少信访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依法及时调解。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3)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28-2023年普法宣传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65.00

本级安排(万元)

65.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教育、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工作,强化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建立公共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开展“八五”普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发宣传资料份数

15

万份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场次

15

场次

15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普法骨干人数

10

4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全区常住人口69.04万人,3元/人

10

万元

6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民法治意识增强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4)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40-2023年聘请政府法律顾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0.00

本级安排(万元)

3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聘期律师事务所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草拟的重大合同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提供法制培训;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有针对性、动态的政策、法规和投资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信息。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有效防范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减少财政损失和矛盾纠纷。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律师团队法律顾问费10万元/个

25

万元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律师团队个数

25

3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化解矛盾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5)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64-2023年聘请村居法律顾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70.00

本级安排(万元)

7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强公益法律服务,引导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或者利用QQ群、微信群等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提升村(社区)基层组织依法自治意识和能力,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调解基层矛盾纠纷,将信访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法治观念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村居和村民损失,减少社会矛盾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化解各种矛盾,推进平安潼南建设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化解矛盾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村居法律顾问人数

25

304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聘请304个法律顾问,按每村(社区)每年3600的标准预算,由区、镇财政共同承担

25

万元

70


表十二(6)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84-2023年社区矫正购买服务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35.00

本级安排(万元)

135.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通过重庆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23名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承担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辅助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必要的帮扶,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协助开展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完成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报到、入矫宣告、初始教育、个别教育、训诫、上门走访、档案管理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完成调查评估、接收报到、执行地变更、解除矫正等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人数

20

2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使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和道德观念,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参照当地政府购买专职消防队服务人员薪酬标准

20

万元

13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家庭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无因未落实工作职责而出现脱漏管和其他违法犯罪的情况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7)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198-2023年刑释帮教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00

本级安排(万元)

3.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得到必要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得到必要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刑满释放有人接、回归社会后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促进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重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人均管理经费约100元

20

万元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均安置帮教人数

20

6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监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5年内,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3年内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三假”人员、“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等重点帮教对象实行必接必送制度,防止脱管漏管。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8)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218-2023年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27.00

本级安排(万元)

27.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决策部署,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按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规定,聘请医调会3名、乡镇(镇街)46名,共4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要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区县,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调解。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平安。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减少群众诉累上访,人民警察解脱一般事务。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镇(街道)46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重调会3人,每人每月补助差旅费1000元

20

万元

2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数

20

49


表十二(9)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283-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0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100.00

项目概述

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司法办案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对办案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推进办公自动化,执法执勤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司法办案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推进办公自动化,执法执勤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提出申请审查同意后及时配备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充分保证办案质量。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执法执勤车

15

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装备合格率、装备使用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办公桌椅、空调、照像器材、执法记录仪、防护设备等

15

台(套)

2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实行政府采购,力求成本降到最低

10

万元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

%

定性

100


表十二(1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323-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社区矫正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5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50.00

项目概述

落实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人均管理经费约2500元

10

万元

5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全年没有因未落实工作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情况发生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年没有因未落实工作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况发生

2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累计接收约270个社区矫正对象

20

270


表十二(1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330-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法律援助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2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120.00

项目概述

做好请示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扶养费、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权益等领域,农民工、农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着力抓好规范咨询、受理审查申请、指派办理案件、结案归档审查、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探索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等监督管理措施,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律师值班人次

15

人次

44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性质及件数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根据值班人次支付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

20

万元

1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关心贫弱群体,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受理,及时指派援助律师。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

15

1500


表十二(12)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364-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人民调解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30.00

项目概述

培训和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承担社会性事务、政策性事务和法律性事务的解答咨询服务,免费调解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委托,参与简易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对重大纠纷通过备案方式,实现法律约束和强制执行手段;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依法及时调解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减少信访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民转刑,减少上访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难易度,每件补贴15元、30元、200元、500元不等

15

万元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纠纷件数

25

5000


表十二(13)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370-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普法宣传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5.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35.00

项目概述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教育、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工作,强化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建立公共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开展“八五”普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民法治意识增强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发宣传资料份数

15

万份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全区常住人口69.04万人,3元/人

10

万元

3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普法骨干人数

10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场次

15

场次

150


表十二(14)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473393-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公开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53.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53.00

项目概述

建设以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为支撑的实体平台,整合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各层级实体平台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配置,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时效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建设覆盖城乡社区、满足各领域各层次需求、体现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均等、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数量

20

24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法律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成本

10

万元

5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化解矛盾。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使其达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服务规范”标准。

20

%

定性

100


表十二(15)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608681-2022转移支付-法治建设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26.00

本级安排(万元)

26.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保障依法治区、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批、律师管理等司法工作顺利开展,产生良好的司法效果,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的需求。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保障依法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律师管理等司法工作顺利开展,产生良好的司法效果,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的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家数

10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核件数

10

2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管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

10

72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严控成本

10

万元

2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减少财政损失和矛盾纠纷。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件数

10

50


表十二(16)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608696-2022年转移支付-普法宣传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6.73

本级安排(万元)

36.73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教育、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工作,强化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建立公共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开展“八五”普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民法治意识增强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

%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1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全区常住人口103万人,3元/人

10

万元

36.7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场次

15

场次

15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普法骨干人数

10

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发宣传资料份数

15

万份

30


表十二(17)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608716-2022年转移支付-法律援助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85.64

本级安排(万元)

85.64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做好请示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扶养费、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权益等领域,农民工、农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着力抓好规范咨询、受理审查申请、指派办理案件、结案归档审查、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探索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等监督管理措施,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律师值班人次

15

人次

4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

15

15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办结援助案件约1500件,每件400-2000元。安排援助律师参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值班440次,400元/天。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援助律师值班补贴金额约140万。

20

万元

85.6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关心贫弱群体,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受理,及时指派援助律师。

10

%

100


表十二(18)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5223T000003608802-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55.42

本级安排(万元)

55.42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用于满足正常执法执勤需要,购置各类业务装备和安装调试,保障司法工作正常开展。

立项依据

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渝司发【2018】309号、渝司发【2015】176号;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渝司发【2015】43号; 渝司发【2015】53号;渝司发【2015】166号等

当年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司法办案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 对办案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推进办公自动化,执法执勤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采购装备合格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装备使用率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充分保证办案质量。

10

%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提出申请审查同意后及时配备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实行政府采购,力求成本降到最低

10

万元

55.4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执法执勤车3辆

10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办公设备

10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表十二(19)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转移支付-社区矫正(结转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9.92

本级安排(万元)

9.92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况

落实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渝司【2017】96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累计接收约270个社区矫正对象

20

27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年没有因未落实工作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况发生

2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全年没有因未落实工作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情况发生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人均管理经费约2500元,市级、区级各50%

10

万元

9.9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表十二(2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转移支付-村居法律顾问(结转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4.00

本级安排(万元)

14.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强公益法律服务,引导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或者利用QQ群、微信群等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立项依据

渝司发【2017】134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提升村(社区)基层组织依法自治意识和能力,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调解基层矛盾纠纷,将信访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村居法律顾问人数

25

人数

304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化解矛盾

10

%

定性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聘请304个法律顾问,按每村(社区)每年6000元的标准预算,由区、镇财政共同承担

25

万元

1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化解各种矛盾,推进平安潼南建设

10

%

定性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法治观念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村居和村民损失,减少社会矛盾

10

%

定性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表十二(2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转移支付-人民调解(结转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4.81

本级安排(万元)

14.81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况

培训和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承担社会性事务、政策性事务和法律性事务的解答咨询服务,免费调解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委托,参与简易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对重大纠纷通过备案方式,实现法律约束和强制执行手段;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立项依据

潼司法【2015】8号、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16、11月第2期关于调整援助、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会议纪要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常年调解纠纷件数

25

50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依法及时调解

10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难易度,每件补贴15元、30元、200元、500元不等。

25

万元

14.8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减少信访。

10

%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民转刑,减少上访。

1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10

%

95


表十二(22)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325001-司法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转移支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结转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司法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40.12

本级安排(万元)

40.12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况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结合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开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

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渝司发〔2017〕132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面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23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

20

1、23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使其达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服务规范”标准。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化解矛盾。

10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严控成本

10

万元

40.1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10

%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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