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为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谋服务。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6)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7)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 电话:44577800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本系统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调研、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外事和外宣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财务、装备、服装、车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
(2)政治处
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3)法治事务科
具体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参谋。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4)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发的区政府被诉行政诉讼案件给予指导帮助,具体承办经区政府复议后区政府被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5)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6)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编制全区普法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全区普法守法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7)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监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勤勉、尽责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0)律师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的初审登记。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11)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44577148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应当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潼南“12348”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12)潼南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44577812
对“两类”人员进行常规教育、解除矫正教育、法制教育;为有需要的“两类”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和社会适应指导;对新接管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两类”人员提供食宿救助;为“两类”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和公益劳动项目。
(13)潼南区人民调解中心 电话:44599055
负责培训和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承担社会性事务、政策性事务和法律性事务的解答咨询服务,免费调解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委托,参与简易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对重大纠纷通过备案方式,实现法律约束和强制执行手段;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4)重庆市潼南公证处 电话:44577681
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派出机构:22个镇(街)司法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8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5.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0.67元,主要是社区矫正购买服务支出纳入基本支出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增加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及滚动调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应休未休年假报酬、提前安排市级政法转移支付及区级配套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85.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0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51万元,住房保障86.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0.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4.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5.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5.44万元,比2020年增加4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45万元,比2020年增加22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临聘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及滚动调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及健康休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3.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政法转移支付增加76.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区级配套增加173.00万、增加应休未休年假报酬37.00万、减少社区矫正购买服务支出70.00万(社区矫正购买服务支出纳入基本支出临聘人员工资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依法治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管理等专项支出。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9.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61.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比2020年预算少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4.62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滚动调资导致的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3.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燕均 联系方式:023-44579633
附件11-2 | ||||||
2021年区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上级政法转移支付区级配套 | |||||
主管部门 |
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司法局 | |||
资金总额(万元) |
1,730,000 |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
常年性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01.0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12.31 | |||
项目概况 |
区级财政配套上级政法转移支付,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立项依据 |
潼司法【2015】8号、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16、11月第2期关于调整援助、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会议纪要;渝财行【2011】86号;渝财行发【2016】246号;潼南区财政局潼南区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会议纪要;渝司发【2017】134号;潼南人发【2011】15号 | |||||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
与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合理配套,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常年调解纠纷案件数约3500件; |
约3500件; | |||
2、落实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约270人; |
约270人; | |||||
3、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500件,律师值班440人次; |
约1500件,440人次; | |||||
4、开展法治宣传、宣讲150场次以上,印发宣传资料30万份以上,赠送村居法律书籍10万册,打造法治长廊10个,开展送法下乡360场次,培训普法骨干400名。 |
约150场次,30万份,10万册,10个,360场次,400名; | |||||
质量指标 |
1、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
100% | ||||
2、全年没有因未落实工作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况发生; |
100% | |||||
3、受援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100% | |||||
4、全国人民法治意识增强。 |
100% | |||||
时效指标 |
1、依法及时调解; |
100% | ||||
2、及时指派援助律师。 |
100% | |||||
成本指标 |
1、根据案件难易度,每件补贴15元、30元、200元、500元不等; |
30万元 | ||||
2、全年累计接收约270个社区矫正对象,人均管理经费约2500元; |
70万元 | |||||
3、办结援助案件约1500件,每件400-2000元。安排援助律师参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值班440次,每次200元。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援助律师值班补贴金额120万; |
120万元 | |||||
4、普法宣传经费达到全区常住人口1元/人。 |
10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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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1、减少矛盾纠纷,减少信访; |
100% | ||||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100% | |||||
3、节约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 |
100% | |||||
4、政府关心贫弱群体,保护合法权益; |
100% | |||||
5、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
100% | |||||
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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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1、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民转刑,减少上访; |
100% | ||||
2、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
100% | |||||
3、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
100% | |||||
4、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