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日期: 2021-01-20
字体: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级各部门(行业)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4、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6、指导管理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监督本区律师机构活动。

8、负责指导、监督公证工作,监督本区公证机构活动。

9、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11、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

12、负责办理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司法行政法制建设。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潼南区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信息调研、宣传报道、文秘,信访、安全、卫生、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财务、装备、服装、车辆等工作;督办领导或上级交办的事项;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人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法制科

负责全局法制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司法行政各部门执法情况;负责对本区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综合性审核;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

3、宣教科

草拟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承担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副科长1名。

4、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律师机构、律师执业证年行为的调查处理;承担本区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

5、法律援助科

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负责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管理工作。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

6、基层科

管理和指导司法助理员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

7、社区矫正科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副科长1名。

8、政工监察科

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职数:科长1名。

4个事业单位

1、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指导、监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勤勉、尽责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

领导职数: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重庆市潼南区人民调解中心

指导全区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制度规范工作;开展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引导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领导职数: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重庆市潼南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两类人员进行常规教育、解除矫正教育、法制教育;为有需要的两类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社会适应指导;为两类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和公益劳动项目;为新接管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两类人员提供临时性、过渡性食宿。

领导职数:主任1人。

4、重庆市潼南区公证处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

领导职数:主任1人。

22个镇(街)司法所

梓潼街道司法所;桂林街道司法所;柏梓镇司法所;双江镇司法所;卧佛镇司法所;上和镇司法所;玉溪镇司法所;崇龛镇司法所;塘坝镇司法所;太安镇司法所;小渡镇司法所;古溪镇司法所;田家镇司法所;寿桥镇司法所;花岩镇司法所;五桂镇司法所;新胜镇司法所;米心镇司法所;别口镇司法所;宝龙镇司法所;群力镇司法所;龙形镇司法所。

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司法局相关科室监督管理在本辖区内面向社会开展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9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91.84万元,比2018年增加63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817.84万元,比2018年增加518.4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法编制职工增加特殊岗位津贴1200//,财政预算增加公用经费标准20000//年以及调整工资及津补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及健康休养费,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374万元,比2018年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专项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 75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与2018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未预算购买新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90.4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76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招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4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附表。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司法局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王燕均,电话:023-44577800


表1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2,191.84

一、本年支出

2,191.84

2,191.8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91.8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公共安全支出

1779.95

1779.9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47

240.4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32

97.32

二、上年结转

住房保障支出

74.1

74.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2,191.84

支出总计

2,191.84

2,191.84


表2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数

2019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56.39

2,191.84

1,817.84

374.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00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6.00

2011105

派驻派出机构

6.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27.22

1779.95

1,405.95

374.00

20406

司法

1227.22

1779.95

1,405.95

374.00

2040601

行政运行

892.41

1311.65

1311.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9

75.00

75.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07

79.00

79.00

2040605

普法宣传

10

70.00

70.00

2040607

法律援助

13

120.00

12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2

30.00

30.00

2040650

事业运行

83.81

94.3

9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62

240.47

240.4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1.16

239.27

239.2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8.68

123.5

12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9.47

49.4

49.4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43

66.38

66.38

20808

抚恤

1.46

1.2

1.2

2080801

死亡抚恤

1.46

1.2

1.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34

97.32

97.3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1.34

97.32

97.3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6.36

72.67

72.6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86

4.44

4.4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

19.24

19.24

210110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2

0.96

0.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21

74.1

74.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9.21

74.1

74.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21

74.1

74.1









表3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9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817.84

1,427.37

390.4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31.77

1,331.77

30101

基本工资

254.02

254.02

30102

津贴补贴

308.08

308.08

30103

奖金

337.73

337.73

30107

绩效工资

31.26

31.2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3.50

123.5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9.40

49.4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9.40

49.4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93

21.93

30113

住房公积金

74.10

74.10

30114

医疗费

12.35

12.35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0.00

7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0.47

390.47

30201

办公费

34.00

34.00

30202

印刷费

24.50

24.50

30205

水费

0.80

0.80

30206

电费

6.00

6.00

30207

邮电费

15.00

15.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1.00

11.00

30211

差旅费

126.00

126.00

30213

维修()

15.00

15.00

30215

会议费

0.50

0.50

30216

培训费

14.91

14.91

30217

公务招待费

20.00

20.00

30226

劳务费

8.50

8.50

30228

工会经费

21.05

21.05

30229

福利费

17.96

17.9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2.56

52.56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2.70

22.7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5.60

95.60

30305

生活补助

1.20

1.20

30307

医疗费

20.20

20.2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20

74.20


表4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控制数

2019年预算控制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90

55

55

35

75

55

20


表5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表6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

2191.8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1779.9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47

事业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3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74.1

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2191.84

本年支出合计

2191.8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2191.84

支出总计

2191.84


表7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

教育收费

合计

2,191.84

2,191.8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79.95

1,779.95

20406

司法

1,779.95

1,779.95

2040601

行政运行

1311.65

1311.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5.00

75.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79.00

79.00

2040605

普法宣传

70.00

70.00

2040607

法律援助

120.00

12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0.00

30.00

2040650

事业运行

94.3

9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47

240.4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39.27

239.2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5

12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9.4

49.4

20802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6.38

66.38

20808

抚恤

1.20

1.20

2080801

死亡抚恤

1.20

1.2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32

97.3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7.32

97.3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2.67

72.6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44

4.4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4

19.24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96

0.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4.10

74.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4.10

74.1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4.10

74.10
















表8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

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

补助支出

合计

2,191.84

1,817.84

37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79.95

1,405.95

374.00

20406

司法

1,779.95

1,405.95

374.00

2040601

行政运行

1,311.65

1,311.6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5.00

75.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79.00

79.00

2040605

普法宣传

70.00

70.00

2040607

法律援助

120.00

12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0.00

30.00

2040650

事业运行

94.30

9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47

240.4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39.27

239.2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50

123.5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9.40

49.4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6.38

66.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7.32

97.3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7.32

97.3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2.67

72.6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44

4.4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4

19.24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96

0.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4.10

74.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4.10

74.1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4.10

74.10












表9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总计

374.00

1

普法宣传专项

70.00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5.00

3

人民调解专项

30.00

4

装备专项

49.00

5

社区矫正专项

30.00

6

法律援助专项

120.00

表9-1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专项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70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立项依据

潼南人发【2011】15号、潼南委发【2016】15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场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数;赠送村居法律书籍册数;打造法制长廊个数;开展送法下乡场次

50场次;≥20万份;≥5万册;=5个;≥60场次

质量指标

全民法治意识增强。

时效指标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成本指标

普法宣传经费按全区常住人口1/人。

7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

表9-2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75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司法行政工作日常管理,律师队伍管理,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立项依据

财行【2017】515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政府法制工作、依法治区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长安杯、律师管理、依法治区等事务。

质量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

时效指标

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成本指标

75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

表9-3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专项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30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立项依据

潼司发【2015】8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化解社会矛盾,防止民转刑,减少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常年调解纠纷案件数

≥6000

质量指标

双方当事人息事宁人。

时效指标

及时化解矛盾。

成本指标

根据案件难易度,每件补贴15元、30元、200元、500元不等。

30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民转刑,减少上访。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

表9-4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装备专项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49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添置电脑、办公桌椅、空调等办公用品

立项依据

财行【2010】294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添置电脑、办公桌椅、空调、照像器材、执法记录仪、防护设备等装备数量。

按需配置

质量指标

推进办公自动化,执法执勤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

实行政府采购,力求成本降到最低。

49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

表9-5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专项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30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对适宜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审前调查、评估,查找脱管的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违反规定的提请收监。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就医等及早回归社会

立项依据

财行【2017】515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脱管、漏管、刑释人员安居乐业,不重新犯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常年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数量;管控率数值。

≥250;=100%

质量指标

杜绝漏管、脱管,减少重新犯罪。

时效指标

管理管控及时。

成本指标

常年约250个社区矫正人员,人均1400元左右

30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和谐,对群众有警示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法律尊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

表9-6

2019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专项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资金总额(万元)

120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9.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9.12.31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立项依据

潼财行发【2016】246号;潼财行发【2015】515号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律师值班人次数量。

2000;≥250

质量指标

受援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时效指标

当场受理,指派援助律师。

成本指标

办结援助案件2000件,每件400-2000元。安排援助律师参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值班250次,每次180元。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援助律师值班补贴金额120

1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关心贫弱群体,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减少信访。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