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准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王凡俊变更执业机构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凡俊:
本机关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你提出的变更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王凡俊从重庆市潼南区大佛法律服务所变更至重庆市潼南区太安法律服务所执业。(执业号码:32222201******)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