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本系统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调研、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外事和外宣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财务、装备、服装、车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政治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法治调研督查科。具体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起草相关材料。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挂“重庆市潼南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牌子。承担统筹深化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统筹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建设及推广工作。承担行政主体及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推进科。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权争议和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参谋。指导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的重大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具体承办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后,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统计分析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编制全区普法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全区普法守法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监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许可的初审。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重庆市潼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