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司发〔2022〕9号)政策文件实施效果征求意见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司发〔2022〕9号)政策文件实施效果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众充分参与政策文件实施效果反馈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就《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司发〔2022〕9号)开展实施效果反馈工作,并就上述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
请通过当面反馈、邮政寄递、电话联系等方式反馈有关意见或建议。
1.当面反馈: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298号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司法局502办公室);工作时间:0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收件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298号;邮件编码:402660;
3.联系电话:023-44577617。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4年8月7日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