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5〕66号)要求和评选条件,经推荐并报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区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潼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
(二)先进个人:伍剑,女,汉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贺生全,男,汉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二、主要事迹
按照渝人社〔2025〕66号要求,潼南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潼南区人力社保局经过审核、筛选,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确定了推荐名单。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了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一)先进集体:
检察五部获得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检察+N”工作机制被市检察院评为“十佳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工作成效被《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多次。检察五部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积极能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之中,依托“两个基地”打造“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品牌,奋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先进个人:
伍剑,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5月生,2002年经公招进入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该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检察职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带领检察三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63件、行政监督案件116件、公益诉讼案件259件。办理的“督促治理洗菜溪污水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督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2020.07—2021.06)》。近五年,先后获得市检察院和潼南区委、区政府表彰4次,带领检察三部获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贺生全,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参加工作,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检察四部主任,现任检察六部主任。该同志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勉务实、清正廉洁,展现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同志始终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对待工作任劳任怨、尽心尽责。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案件532余件,组织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全面排查整治、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雷霆2023”行动等8个专项工作。近五年,先后获得市检察院和潼南区委、区政府表彰5次,2023年10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5日—21日。
四、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电话:023—44591345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4558378
五、相关要求
(一)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