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潼职改办〔2021〕6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潼教委〔2021〕—230号)文件精神,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潼南区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21日对黄菊等137名同志中初级教师职称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的128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区职改办(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41号,联系电话:023-44558307,邮编:402660);区教委(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93号,联系电话:023-44576075,邮编:023-40266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区职改办或区教委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若咨询评审未通过原因,请通过学校联系区教委人事科。
附件:2021年潼南区中小学中初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