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领域 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渝就发〔2021〕30号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领域
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市局各科室:
为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为支撑的公共就业“一卡通”服务模式,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渝人社发〔2021〕13号)提出的“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所有人社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结算载体”有关要求,扩展社保卡各类应用场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进一步推进社保卡应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从满足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主查询、补贴待遇领取等功能,以推动补贴待遇领取用卡为重点,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各业务环节全面用卡,让社保卡成为人民群众方便快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身份凭证和重要载体。2021年底前,实现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进卡人群覆盖率和进卡资金覆盖率超过40%;实现失业保险金待遇进卡人群覆盖率和进卡资金覆盖率超过50%。2022年底前,实现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失业保险金待遇进卡人群覆盖率和进卡资金覆盖率超过60%。
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人社领域应用目录》要求,继续推广在公共就业领域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查询等功能,实现证卡合一、持卡办事。在制定业务经办文件时,应明确优先支持使用社保卡。要充分发挥社保卡信息存储功能,结合业务领域,丰富卡内业务信息,推进创新应用服务,提出并打造符合持卡群众或用人单位办事需求的社保卡应用场景。
(二)推广社保卡金融功能应用。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沟通协作,提高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率。在办事群众个人意愿基础上,逐步引导服务对象在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个人补贴业务时使用社保卡银行账号领取补贴待遇,逐步提高补贴待遇进卡人群覆盖率和进卡资金覆盖率。
(三)利用电子社保卡提供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利用电子社保卡,依托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服务对象办理线上求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职业培训券领用等业务,实现与线下协同衔接的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线上服务。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在公共就业领域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保卡应用列为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社保卡应用的各项工作目标。市局将适时调度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促进社保卡应用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作,合力推进。要注重与社保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强化业务协同,对已通过社保卡合作银行进行了待遇补贴发放或缴费的信息要共享复用。要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形成推进社保卡应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社保卡知识,调动用卡积极性,营造广泛使用社保卡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宏强,88633760。)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 2021年9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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