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咨询解答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流动人员
档案业务咨询解答
一、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于何处?
人事档案不能自行保管,可分以下情况进行存放:
流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没有存放档案权限的,档案可存放于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若流动人员暂未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可存放于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档案材料为复印件可以存档吗?
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确需用复印件的,须注明材料出处、审核人(复制人)姓名、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以确保复制材料的真实有效。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从何时取消收费?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
四、网上怎样办理档案转入、转出(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业务?
方式1:
搜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人才公共服务”版块→点击“档案服务”→进入办理。
方式2:
搜索“渝快办”官网→选择市局部门为“市人力社保局”→选择“公共服务”→搜索关键字“档案”→进入办理。
五、网上怎样办理档案存放点查询?
方式1:
搜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人才公共服务”版块→点击“档案服务”→进入办理。
方式2:
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
登录“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档案存放点查询。
六、重庆市人才中心的存档人员,网上怎样办理职称初定申请?
方式1:
搜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人才公共服务”版块→点击“职称服务”→进入办理。
方式2:
搜索“渝快办”官网→选择市局部门为“市人力社保局”→选择“公共服务”→搜索“流动人员职称服务”→进入办理。
七、党组织需要审查存档人员档案内的党员材料,可以只转移党员材料吗?
党员材料属于人事档案的一部分,是记载存档人员政治面貌的重要材料,不能单独办理党员材料转移,如果党委因接收组织关系需要审查党员材料,可以提供查阅、借阅或是出具相关证明。
八、临近退休需要转移档案到社保局进行审核,请问怎样办理?
2021年6月1日起,重庆已全面推广利用电子档案办理流动人员退休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不需转移档案,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智慧人社”系统在线审核档案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