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设有9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末在编在岗32人,退休人员21人,临时人员2人,在编公务车1辆,执法车1辆。
(二)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负责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服务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潼工作或定居政策。制定并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惩制度,综合管理奖惩和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市委市政府层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调控政策,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人事培训和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标市级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对应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63.12万元,支出总计1363.1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01.93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增加,特别是增加了千名硕士进潼南人才引进经费等。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6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1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39万元,占53.8%;项目支出626.73万元,占46.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3万元,占2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了军队转业干部相关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7.56万元,占7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性基本支出增加、部门预算调整、上级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7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性工资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9.6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4.91万元,较上年增加2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整、发放及补发平时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平时考核奖等。公用经费128.47万元,较上年减少2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8万元,较去年支出数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次及0人次数、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及235人次,人均支出94.47元及车均支出5.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7万元,比2017年增减少24.75万元,降低16.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办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性出行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设计资金1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为困难企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社会保险、开展节日慰问、发放地方补贴等,不仅提高了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且保障了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水平,带去了党和国家的关心与关怀,提升了军转干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保障人才引进、机关事业单位公招经费,为潼南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等行业部门选拔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提升了我区干部职工整体文化水平。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军转干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困难企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社会保险、开展节日慰问、发放地方补贴等,不仅提高了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且保障了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水平,带去了党和国家的关心与关怀,提升了军转干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执行数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8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了军转干部的生活水平,二是保障了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水平,三是提升了军转干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国家和市级标准执行,未发现问题。
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项目名称 |
军转干部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实施单位 |
区人社局 | ||||||
资金总额(万元) |
172 |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
常年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 |
项目终止时间 |
2018年12月 | ||||||
项目概况 |
社保缴费、体检费、节日慰问、地方补贴等 | ||||||||
立项依据 |
渝府发〔2005〕35号、渝人社办〔2011〕142号 | ||||||||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
①为179名军转干部缴纳社保费80.4万元; ②为4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地方补贴20万元; ③为179名军转干部发放节日慰问共计13.6万元; ④组织179名军转干部进行体检,费用共计8.95万元; ⑤发放179名军转干部医疗补助共计35.8万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自评得分 | |||
合计 |
100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179名军转干部缴纳社保 |
179 |
10 |
10 | ||||
为47名自主军转干部发放地方补贴 |
47 |
10 |
10 | ||||||
组织179名军转干部体检 |
179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年度开展1次体检 |
1 |
10 |
10 | |||||
定额发放地方补贴,提升生活水平 |
1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在年度内组织体检 |
10月份前 |
10 |
10 | |||||
按季度发放地方补贴 |
100% |
10 |
10 | ||||||
每月全额缴纳社保费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军转干部基本医疗有了保障,生活水平有了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 |
≥98%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军转干部满意度 |
≥95% |
10 |
10 |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59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