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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41号。

    联系电话:023-44590780。投诉电话:023-44590780。

    政府网站:http://www.cqtn.gov.cn/bm/qrlsbj/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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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负责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

    (七)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服务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潼工作或定居政策。制定并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惩制度,综合管理奖惩和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市委市政府层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调控政策,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人事培训和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标市级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对应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发布、内外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人社行风建设,受理并调查全系统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的举报、投诉等;组织承办目标考核工作、深化改革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等;贯彻执行各级信访条例,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

    基金监管和审计科

    负责监督基金政策制度实施;负责监督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指导经办机构稽核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按权限组织、实施本系统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和开展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审批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调整和公布;承担特殊工时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业务范围和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统一受理、审批和证书发放工作;承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性补贴确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材料、归档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支持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

    人才职称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的拟定实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承办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选拔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导人才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留学人员来潼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有关重点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科

    承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人事培训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有关工作;承担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颁证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管理工作,起草职务晋升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职员)队伍建设,起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转正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工作。

    法制和劳动关系科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专家咨询工作;承办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履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实施劳动监察;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监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参与处理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重大事件;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基层人力社保行政执法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拟订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管理、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比赛,培育选拔工匠人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和参与绩效评价;负责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社会保障科

    负责指导和监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负责企业工作人员工龄认定;负责企业工作人员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协调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及有关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金保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指导和监督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业务工作。

    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

    负责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绩效、福利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事项及退休、退职和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负责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协调处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济、政治待遇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承办财政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及有关政策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惩制度,综合管理奖惩和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市委市政府层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区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规划财务和信息档案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财政资金预算、核算、决算并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本系统基金预算、核算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统筹推进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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