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部署,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现将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潼南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全资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计划实施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1—2个,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
三、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围绕“一主两辅”我区优势特色产业,聚焦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目标,重点打造农业细分领域“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新模式,推动农业产业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未来农场打造等方面,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基础性建设支出,着力打造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示范样板。
申报额度:申报市级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建设期限:于2026年12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项目主体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发展需求,策划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项目主体申报方案须报所在镇街审核,经所在街镇审核同意后,于2026年8月4日前将《2025年智慧农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2025年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纸质文件2份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农情信息中心,联系人:张洋,联系电话:023-44556693。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经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定,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网站(https://www.cqtn.gov.cn/bm/qnyncw/)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市级备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抓手,请各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高质量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请各镇街要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要围绕“可实施”这个关键,明确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和资金筹措方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项目一经批复即可开工建设。本期项目为新建设项目,不得以之前实施的项目充当本期项目。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重复或多头申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的,需按原程序审批。
附件:1.2025年智慧农业项目申报表
2.2025年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