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
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我委拟对2026年农业信息化项目开展储备入库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重点支持我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为项目申报业主。
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以镇为实施区域的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50万元,数字乡村“网络强村”申报资金不超过10万元,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资金不超过50万元,未来农场申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
三、项目申报范围
数字乡村区域一体化监测体系:支持数字乡村试点区县和强农惠农富农行动重点区县、重点镇,开展田间气象、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病虫害等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覆盖一定区域的一体化监测能力。
数字乡村“网络强村”:聚焦以互联网发展优势打造“网络强村”,支持村(社区)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必要的农产品电商配套设施设备,培养农产品电商人才,推动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难题,进一步提振农产品电商销售额,推动促进乡村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部署完善物联网感知网络,实时监测土壤墒情、气象等环境数据;升级智能农机作业系统,推广自动驾驶拖拉机、精准灌溉技术提升作业精度;贯通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智能化管理,优化供应链效率;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农机装备智能化示范平台,培育技术新、落地实的智慧农(牧、渔)场。
未来农场:支持“农场”管理系统打造和智能设备建设,为产业大脑提供数据来源和应用场景。同时,依托产业大脑的共享资源和数字能力,为未来农场提供数据支持、智能决策和风险预警,提升农场生产效率。
资金用于数字乡村“网络强村”、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和未来农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区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注重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项目实施主体为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资金支持比例上限为100%;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链主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比例上限为50%。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项目主体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发展需求,包装策划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镇街审核。项目主体申报方案须报所在镇街审核,经所在镇街审核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将《2026年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项目储备清单》(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
(三)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潼南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市级备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抓手,请各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高质量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请各镇街要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要围绕“可实施”这个关键,明确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和资金筹措方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项目一经批复即可开工建设。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重复或多头申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的,需按原程序审批。
六、报送方式。
电子档发送邮箱617835493@qq.com;纸质件(加盖公章)交区农业农村委农情信息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023-44556693
附件1:2026年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项目储备清单.doc
附件2:2026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