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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6-17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结合2022年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现将2022年有关智慧农业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重点支持我区划定的“双核两廊”区域内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市级涉农科研院所等作为项目申报业主。2019年以来实施过我中心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业主单位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智慧农业项目。

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00万元,计划实施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1-3个,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

三、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农业项目申报原则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能引领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或有明显生态效益的智慧农业项目。

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

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智能水平提升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化示范、“5G+农业智能化生产”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农产品网销能力提振行动、网销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农业大数据汇集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的项目建设,申报市级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项目主体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发展需求,包装策划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街镇审核。项目主体申报方案须报所在镇街审核,经所在街镇审核同意后,于624日前将《2022年智慧农业项目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

(三)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潼南区政府门户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市级备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抓手,请各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高质量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请各镇街要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要围绕“可实施”这个关键,明确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和资金筹措方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项目一经批复即可开工建设。本期项目为新建设项目,不得以之前实施的项目充当本期项目。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重复或多头申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的,需按原程序审批。

(三)其它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管理的通知》(潼农〔2020197号)规定,采用直接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且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当实行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如有其它要求,按照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送方式。电子档发送邮箱617835493@qq.com;纸质件(加盖公章)交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44556693

附件:1.2022年智慧农业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书

关于申报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 应用项目的通知附件.docx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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