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退捕成员单位、涉渔乡镇(街道)、全体市民及渔民: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潼南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将对我区258艘渔船(216艘捕捞渔船、23艘辅助渔船、8艘养殖渔船及其11艘渔政执法船)内陆渔业船舶证书、357个渔民的渔业船员证书进行注销,现将信息公示如下,如有疑问及时向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1日
二、受理单位: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受理电话:
023-44551248
附件:1.重庆市潼南区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公示表
2.重庆市潼南区渔业船员证书注销公示表
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