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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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服务,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涉及三农工作的重要新闻、重要通知、公示信息、比选公告、病虫情报等内容;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5件;处理行政许可660件,办结行政处罚76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完成良好,但由于涉及业务较多,部分信息在发布时未分类同步到相关子栏目,导致少数栏目未及时更新。我委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查漏补缺,完善网站建设,规范发布流程,推进信息分类,保证各栏目常态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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