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潼农〔2021〕236号签发人:胡广建、尤长清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关于报送《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委:
为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呈上,请审定。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队伍,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推动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我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770人。其中,培育经营管理型320人:粮油种植55人,蔬菜种植55人,经果种植55人,水产养殖100人,畜禽养殖55人。专业生产型100人:农业技术员(种养业)100人。技能服务型320人:智能农机应用与社会化服务320人。组织到市里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30人。
三、重点与要求
(一)教育培训
1.遴选培育对象。围绕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人才、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6个培养计划建立培育对象库。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急需紧缺带头人培育对象的遴选,包括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力争做到应训尽训、愿训有训。
2.摸清人才底数。做好需求调研,全面摸清我区在乡、返乡、入乡人才底数,掌握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情况。对正在从事或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纳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完善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等信息档案。对纳入基础人才库拟作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分类型分批次开展综合培训。
3.选择培训机构。为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作用,强化教育培训质量效益提升,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根据我区农民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公益性机构—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潼南区分校统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牵头抓好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对接,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挂牌“高素质农民培育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4.优化形式手段。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结合农时季节和农民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培训后持续应用课堂上学习到的方法和知识,并不断反馈没有解决的问题有哪些,确保跟踪服务效果。
5.精细设计课程。根据农业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规定,坚持为产业发展服务和农民实用的原则,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重点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推荐接受高职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和结构,围绕立德树人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培训。专业能力课围绕粮经种植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农机驾驶、“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选用、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等培训;围绕动物养殖开展动物养殖、疫病防控、质量安全、低碳绿色、生态保护修复等培训。能力拓展课重点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产品加工、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等技能培训。
6.制定培训方案。根据农业部的培训规范,在取得参训农民需求基础上,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农民需求,分层级、分类型分解培育任务及目标要求,制定培育教学计划,细化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安排,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要求,做到一班一方案,方案包括具体专业、每堂课的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及预期、教材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并在开班之前2-3天报“高培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7.选聘培训师资。建立师资库,从区、市内外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亲近农民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理论授课教师,同时聘请一批有思想、有专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和经过知识更新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为高素质农民作实习指导。其中专业技能课教师原则上由在该专业获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对入库教师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要依据、网上投票为主要方式的教师评价机制,对培训学员满意度低于80%的教师及时清退,着力打造精品课和市、区两级名师,确保教学质量。
8.严格培训时数。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培训课程所占课时比例:综合素养20%,专业能力60%,能力拓展20%。(实习实训不少于36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56学时,培训课程所占课时比例:综合素养10%,专业能力80%,能力拓展10%。(实习实训不少于20学时)。
9.选择培训教材。加强培训教材的开发、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评价,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对象的要求,精选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教材,开发编制地方特色教材,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一人一套。
10.完善培训制度。一是公示制度。高培办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任务、补助资金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三抽查”制度。高培办建立“三抽查”制度,即:抽查第一堂课,抽查中间一堂课,抽查考试考核一堂课,对培训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督,核实学员身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培训机构整改。三是台帐制度。培训机构要建立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台帐,做好做细培育档案管理工作,以此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台帐必须写明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电话号码、学员签字等。
11.加强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健全完善培训班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员管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安全、和谐、有序。掌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需求及其对从业者知识和技术技能的要求,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
12.加强信息管理。培训机构按市级要求分班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组织农民学员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打分,确保学员评价率、满意度均在85%以上,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训全过程可追溯。
(二)政策扶持
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鼓励高素质农民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承接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和技术技能比赛;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区县跨省市交流,拓展理念视野。
(三)进度安排
2021年7月20日前,制定完成工作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2021年11月20日前,开展培训,探索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向市农业农村委及市财政局报送进度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教学培训、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典型案例推荐和材料编写上报工作。全面的工作及经验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2021年12月1日后进入后续跟踪服务阶段。
(四)信息报送
培训机构在每个班培训结束后,要立即将培训学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培训学员名单(必须有学员联系电话)报高培办审核备查。每月至少在信息管理系统内部邮箱报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信息2条以上。并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
(五)跟踪服务
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受训对象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对受训对象进行回访,帮助他们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相关的生产经营信息,鼓励职业农民跨省、市考察交流,支持职业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协助落实扶持政策。充分体现从“培训”到“培育”的转变,实现从“办班”到“育人”的创新。
四、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要求,其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技能比赛、最佳评选、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学历提升等内容。
(一)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按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人均25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二)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按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人均15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按照中组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培训时间7天,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四)经营管理型人才的重点扶持、技能比赛、信息化手段、后续指导管理服务等费用,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举办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二是评选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是对本地从事农业生产有示范引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给予重点扶持;四是后续指导管理服务支出,包括跟踪培训、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等服务;五是促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利用激励奖励政策,组织学员积极参加中高职学历提升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的部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成立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财政、规资、水务、人社、扶贫、科技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进行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考评教师和受训农民,受训农民评价教师和培训机构的“双评”考核机制。培训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参训农民四方签字确认,形成互相监督和效果评价机制。
(三)严格资金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按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相关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市财政项目资金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总结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参与单位切实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的重要意义、具体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成长的良好氛围。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报送进展信息和动态情况,切实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7月23日印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