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高素质农民培育监督渠道
监督渠道
(1)监督考核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实施进行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考评教师和受训农民,受训农民评价教师和培训机构的“双评”考核机制。培训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参训农民四方签字确认,形成互相监督和效果评价机制。
(2)资金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资金按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相关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市财政项目资金的有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23-4455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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