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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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10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潼南区《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就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利用党工委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读书班,组织开展集体学法9次,开展法制专题学习2次,广泛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章、涉农法律法规,并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贯彻落实安排,使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进一步常态化。二是干部职工利用书籍、报纸、网络媒体主动学。全委干部职工通过订购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日报》《重庆法制报》以及“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等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持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移动办公、“科技下乡”“3·15”“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经营主体培训班、现场会、专题宣讲等活动,深入村社、院坝、集市、园区开展宪法、民法典、十年禁渔等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书籍、宣传袋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咨询3500余人次。二是全面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按照认定标准,经各村(涉农社区)遴选、各镇街初选推荐,我委会同区司法局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2024年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63户,授牌以及平台备案均已完成。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骨干编印学习书籍、制作宣讲课件,采取执法大队、科室包镇街和执法人员一对一的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累计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结对子”集中培训8次,培训人员322人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

是继续强化“渝快办”平台运用。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推行“超期、异常、差评”三项预警机制。按规定减少环节办结时限,压缩材料比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一次办”。二是推进数据证照互认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运用和比例,依托共享数据库,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三是持续推进“一窗综办”服务模式。我委配合区政务服务办,与消防、林业、文旅委等多个部门进行“一窗综办”新模式,依托“渝快办”平台,实行数据共享,综合服务,让群众在任何窗口都能办理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杜绝了排队等情况,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目前我委52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582件,无超期办结,无差评反馈。四是推进涉农信用信息体系建设。配合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三农”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数量和质量,确保数据合规、及时。五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分类抽查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全年,共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检查41次,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动物诊疗)1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20家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检查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强化依法决策,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及时送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报备,进一步使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4年新增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2件。三是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与区联席办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做好增量审查、存量清理,防止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出台。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的各项专业咨询意见共计115件,包含合同协议审查67件,参与诉讼11件(其中代理行政执法案件6件),协助审查行政处罚案卷30件,提出其他有关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意见7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持续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及时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等内容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均配备有执法记录仪和“慧执法”终端,执法时实行亮证制度,按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对普通程序农业违法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处罚决定作出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等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优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环境。三是引进人才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招录参公人员4人,充实执法队伍。同时,累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级、市级、区级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以及学习交流共计41344人次,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熟练灵活运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执法办案技能,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针对本领域赋权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对镇街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了1期执法业务培训,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办案培训2次。同时,采取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运行,强化对镇街农业执法的培训监督指导。同时,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前期入驻工作,包括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基础参数配置、电子印章绑定、执法人员入驻以及执法事项认领工作。

(六)落实重点任务,提升农业执法质效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坚持执法办案主业,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一是狠抓农业投入品执法。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农资销售企业(户)25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18件。二是做好“十年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执法车辆143车次,实现渔具经营点、水产品销售经营点、涉渔餐饮店、农贸市场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垂钓管理,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劝离游钓人员2000余人次。三是抓好农机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不定期对拖拉机、微耕机、变型拖拉机等机械和农机合作社的检查,开展路检路查73次,检查农业机械143台套、农机专业合作社21家次。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变型拖拉机已清零,去存率100%。四是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通过各级转办、卫片图斑、群众举报、日常巡查等渠道,获取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线索,对其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一条线索、一套方案,处理好农村宅基地违法建房行为。五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我委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资阳市安岳县、铜梁区、合川区签订执法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与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潼南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禁渔、农机、畜禽运输、农资打假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与重庆市道路运输高速执法支队八大队签订合作协议,对全区高速路下道口发现的无检疫证明运输动物等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六是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不定期开展动物监督卫生执法检查,检查各类主体327家次,出动人员416人次,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关、屠宰检疫关,监督驻场官方兽医对进场待宰动物及运输车辆查证验物。做好调运备案监管,落实好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抓好双江高速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过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查证验物率100%,运输车辆防疫消毒率100%。七是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巡查。为管控好露天秸秆焚烧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扑灭火点40余处。2024年,共办理涉农案件49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9件(普通程序32件,简易程序7件),罚没款共计12.279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待移送1件。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

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统筹协调、权责一致,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学习宣传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渝快办”效能,持续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采纳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防范作用。四是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农管”舆情部署教育整顿工作,有效化解舆情风险,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深入推进执法案件评查整改,严格规范执法办案。五是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委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普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普法广度、深度不够,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载体的创新性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普法工作发展需要。二是农业执法力量有待加强。随着农业农村业务的扩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推进,面对大量执法事项的承接,现有力量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职能,农业执法压力进一步增大。三是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员较少,对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不精,对违法行为分析研判、熟练掌握执法流程、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等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治农”“法治农业”理念,继续做好涉农领域的各项法治工作 ,以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坚持集体审议,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对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配合有关部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三是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乡镇赋权。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加强对蹲点及片区人员的管理,继续做好对镇街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四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五是持续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重点对案件查处、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执法文书制作、涉农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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