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19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潼南区《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各项工作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任务,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大力提升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要求领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意识。二是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移动办公、“科技下乡”“安全生产月” “3·15”“12316”等特殊时段和节点,深入村社、院坝、集市、园区开展宪法、民法典、十年禁渔等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9次,设置展板10块,悬挂宣传标语18幅,粘贴通告、海报5000余张,印发宣传单、宣传书籍、宣传袋3万余份。三是全面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按照认定标准,经各村(涉农社区)遴选、各镇(街道)初选推荐,我委会同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57户。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骨干编印学习书籍、制作宣讲课件,采取执法大队、科室包镇街和执法人员一对一的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渝快办”平台运用。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推行“超期、异常、差评”三项预警机制。按规定减少环节办结时限,压缩材料比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一次办”。二是推进数据证照互认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运用和比例,依托共享数据库,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三是持续推进“一窗综办”服务模式。我委响应区政务服务办号召,与消防、林业、文旅委等10个部门进行“一窗综办”新模式,依托“渝快办”平台,实行数据共享,综合服务,让群众在任何窗口都能办理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杜绝了排队等情况,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目前我委共52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454件,无超期办结,无差评反馈。

(四)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大力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使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均按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清理涉及文件300余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份。三是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与区联席办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机制,防止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出台。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法律顾问提供的各项专业咨询意见共计94件,包含合同协议审查57件,代理案件6件(其中代理行政执法案件2件),协助审查行政处罚案卷26件,提出其他有关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意见5件。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持续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及时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等内容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均配备有执法记录仪和“慧执法”终端,执法时实行亮证制度,按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对普通程序农业违法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处罚决定作出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等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优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2023年度各项业务培训16批次,培训150人次,深入评析典型案例,探讨调查取证重点要素和获取技巧,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四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和部门内部双随机检查,以透明执法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检查事项清单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对象、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和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会,并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双公示。五是完善机构设置充实执法队伍。今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招录参公人员3人,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辖区内动物(含水生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备案等工作,切实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六)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依托“春雷”“零点”“稳粮保供”“中国渔政亮剑202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行动,在全区开展农业执法。一是狠抓农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48人次,检查农资销售企业183家次,抽检农药48个,肥料4个,种植业农产品80批次;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116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数41家。二是持续巩固禁渔效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川渝“一盘棋”思想,加强交界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全面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21次,检查水产品销售店57家、渔具店23家、涉渔餐饮店16家,劝离违规垂钓1700余人,暂扣钓具160余根,清理江河中无主渔具70副,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艘。三是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对农田拖拉机、微耕机、变型拖拉机等机械和农机合作社的检查,出动人员211人次,开展路检路查56次,检查拖拉机97台次,检查经销商、检查合作社24家次,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四是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开展检查61次,实地走访调查144家次。五是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巡查。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扑灭火点100余处。六是做好双江高速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查证验物、消毒车辆共计4023余辆、检查生猪122181头、检查牛16802头、检查鸡386204羽、检查鸭子1031030羽、动物产品6381751克。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0件,其中普通程序52件,简易程序38件,罚没款共计24.1492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我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履行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是亲自审定年度普法计划,牵头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加大法治工作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法治工作机构力量。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检察建议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提升行政效率。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采纳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防范作用。六是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农管”舆情部署教育整顿工作,狠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委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普法宣传手段创新不足,宣传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执法队伍专业人才较少,业务知识体系单一,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三是农业执法存在涉及面广、类别多、执法难度大、处罚决定执行困难等问题,难以做到涉农领域执法监管全覆盖。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重大决策机制

加强集体审议,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

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对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环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做好乡镇赋权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下放镇街的赋权清单内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工作规程等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提高下放权力的运行质量。

(四)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协调多部门打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2024115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