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08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委对照《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农业法治建设,始终把依法治农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精心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思路,研究具体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坚持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我委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会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学习《民法典》《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要求各科室站(所)自行组织学习,党员干部还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针对不同农时季节,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日常执法宣传、镇街宣传等方式及时对新出台、新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共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5次,设置展板12块,悬挂宣传标语26幅,粘贴通告、海报7000余张,印发宣传单、宣传袋各2.5万余份。三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重庆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潼南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按照认定标准,经各(涉农社区)遴选、各镇(街道)初选推荐,我委会同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认定2022年潼南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6户。

(三)深化行政审批,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渝快办”平台运用。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推行“超期、异常、差评”三项预警机制。按规定减少环节办结时限,压缩材料比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一次办”。二是推进数据证照互认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运用和比例,依托共享数据库,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三是持续推进“一窗综办”服务模式。我委响应区政务服务办号召,与消防、林业、文旅委等10个部门进行“一窗综办”新模式,依托“渝快办”平台,实行数据共享,综合服务,让群众在任何窗口都能办理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杜绝了排队等情况,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目前我委共83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570件,无超期办结,无差评

(四)坚持依法履职,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等内容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均配备有执法记录仪和“慧执法”终端,执法时实行亮证制度,按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对普通程序农业违法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处罚决定作出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逐步建立完善制度。参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潼南区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办法》《潼南区农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审查机关和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机制,使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均按要求及时送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清理涉及文件300多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份。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增加了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加强法制审核力度,法律顾问提供的各项专业咨询意见共计108件,包含提出有关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意见3件、合同协议审查44件,参与诉讼12件(民事诉讼3件、行政诉讼9件),审查行政处罚案件49件,无行政复议案件。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检查事项清单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对象、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和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会,并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双公示。

(五)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依托“春雷”“零点”“中国渔政亮剑2022”“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行动,在全区开展农业执法。一是狠抓农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检查农资销售企业479家次,农药抽样30个,行政处罚18起;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86家,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种植业农产品抽样65批次;对全区131家农药销售门店和62家肥料销售门店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55次,检查门店和企业数167家,开展抽检农资产品61个;结合“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完成本级监督抽检农产品115个,配合市级监督抽检农产品200余个。二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始终保持“江上打、陆上堵、市场查”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接各类举报60次,开展联合执法24次,检查渔具经营点112个次、水产品销售经营点85个次,清理违规网具100余幅,劝离游钓人员3000余人次。强化川渝“一盘棋”思想,加强交界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四川安岳县签订《两地长江交界水域禁渔打非执法检查协作协议》,与四川遂宁市签订《两地长江交界水域禁渔打非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联动协作协议》《推动遂潼一体化发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议》等联动执法协议,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两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我区向遂宁市移交网捕鱼案件1起,有效地维护了交界水域的禁捕秩序。三是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对农田拖拉机、微耕机、变型拖拉机等机械和农机合作社的检查,开展路检路查69次,出动人员241人次;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渝籍变型拖拉机还有存量3台,去存率98%,外籍变型拖拉机现还有存量95台,去存率72%。四是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积极受理宅基地举报及线索,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实地调查及与镇街共同调查图斑及线索916个,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五是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巡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扑灭火点200余处,行政处罚5起,调查教育4起。六是做好双江高速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检查车辆5110车次,其中检查动物类1032车次,猪77216头,牛8441头,羊200头,鸡738530羽,鸭637000;检查动物产品类4078车次,共11626745公斤。2022年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76件,其中普通程序52件,简易程序24件,罚没款共计17.2116万元,没收渔获物90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件。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农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认真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高度自警自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份内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咨询采纳法律顾问专业意见,规避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工委办公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了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委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缺少法律专业人员。涉农法律事务广泛,人员结构老龄化,法律专业水平不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面向农村农民的法治宣传力度有所欠缺,效果不够理想,农村受众人员多数为老年人,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对象的法治意识。

四、2023年工作计划

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二)深化行政审批服务。对行政审批项目、内容、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环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调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四)加大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选送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五)加强普法宣传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法治环境。



2023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