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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预决算、行政许可等各类政府信息394条,其中预算及决算信息10民惠农资金相关信息110条,基层政务相关补贴发放信59条,没有对市场主体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民政局发布了《潼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介绍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办理渠道、答复时限及注意事项等,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积极加强网站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涉及民政领域的各类信息,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错情认真加以整改,努力提升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民政局安排专人全面梳理各栏目,日常信息随时维护、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定期清理无效信息,实行常态化管理。开设基层政务公开和惠民惠农资金栏目,对各项公开信息进行合理规划分类,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通过潼南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宣传民政最新业务情况,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社会公众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坚持以制度为保障,通过优化审核、考核机制,强化用权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潼南区民政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质量不够高的情况,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效果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加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一是强化工作意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和重大价值的思想认识,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确保及时、全面、依法依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公开栏、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积极探索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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