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90岁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重庆市潼南区90岁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一、老年人补贴业务办理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90岁高龄津贴
二、办理依据
1.《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25号)
2.《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90岁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潼民政发〔2019〕42号)
三、补贴对象
我区户籍人口中凡年满90周岁且健在的老人。
四、补贴方式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社保卡(银行卡)
五、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手持近期报纸的照片、申请书(附件1),同时填写《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附件2)。
补贴内容及标准
以《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90岁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潼民政发〔2019〕42号)文件为依据,每人每月200元。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需自愿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也可委托亲属代申请),同时填写《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
(二)审核和公示。各镇街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签意见盖章的《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汇总登记表》和《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同时传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区民政局 。各镇街拟定上报的对象,必须在每个村(社区)和镇街醒目地方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审批。区民政局每月审定一次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费发放对象。各镇街每月下旬报送资料,属新增对象按前两款要求办理;属续批对象只报送《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费补贴汇总登记表》;对象有变化的需报送《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
(四)按月发放。区民政局于次月将审定对象送区财政局按月打卡发放。健在老人从到龄当月起发放生活补贴费,去世老人从去世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费。
八、办理时限
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咨询电话
潼南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 023-44557540
附件:1. 申请书
2. 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
附件1
申请书
镇(街道)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本人 ,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家住 ,身份证号,根据《关于做好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现向政府提出申请高龄津贴,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日
附件2
潼南区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表一)
单位: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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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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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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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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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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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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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几 男几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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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由 谁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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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发生活 补贴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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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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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住址及联系人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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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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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能力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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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及联系人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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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意见 |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
驻村负责人 意见 |
签字:年 月 日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高龄津贴,自 年月起开始发放。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年 月日 | |||||||||||||||||||||||
农商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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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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