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潼南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潼南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居家
上门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水平,规范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保障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潼南区民政局起草了《重庆市潼南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
欢迎广大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861794830@qq.com(邮箱)。
2.邮寄信件: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27号,邮编:402660。
联系人:李珞娜,联系电话:023-44557540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提升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水平,规范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保障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特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导。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的,在服务对象居住场所内进行的非全日制、定期或临时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各类居家上门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二、总体要求
2.服务组织
2.1机构组织
2.1.1应登记注册或备案,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
2.1.2应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安全管理制度;
b)合同管理制度;
c)财务管理制度;
d)档案管理制度。
2.1.3应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
2.1.4应公开服务热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和服务监督方式,公开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
2.1.5应对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定期开展岗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基础知识;
b)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c)养老服务相关理论与操作规范;
d)服务安全保护及应急处置方法。
2.1.6应根据服务场所和服务对象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不断完善预案,并在服务前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2.2 服务人员
2.2.1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2.2.2应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
2.2.3应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2.2.4应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
2.2.5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
2.2.6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2.2.7养老服务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2.3 服务要求
2.3.1应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具体需求情况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
a)生活照料服务;
b)基础照护服务;
c)健康管理服务;
d)探访关爱服务;
e)精神慰藉服务;
f)委托代办服务;
g)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
h)其他个性化服务。
2.3.2应配备服务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用品。
2.3.3排泄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中的专业器具应由经过培训或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使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保证器具性能完好和使用安全。
2.3.4在开展助浴、基础照护、心理慰藉、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前,应开展相关专业评估。
3.服务内容
3.1生活照料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助餐服务,包括协助订餐、上门送餐、上门烹饪等;
b)助浴服务,包括上门助浴、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
c)助洁服务,包括洗漱、理发、剃须、剪指(趾)甲等身体助洁,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普通助洁;
d)助行服务,包括协助行走、陪同外出等;
e)助医服务,包括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f)助急服务,包括紧急呼叫受理、紧急转介等。
3.2基础照护服务
基础照护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生活照护,包括协助穿(脱)衣、饮食照护、睡眠照护等;
b)排泄护理,包括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c)护理协助,包括为老年人进行保暖和物理降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d)用药照护,包括用药提醒、用药指导及不良反应观察等;
e)康复护理,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等。
3.3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信息采集,包括老年人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b)健康监测,包括对老年人的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进行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c)健康咨询,包括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膳食营养、康复保健等的指导;
d)健康干预,包括制定服务方案,为老年人的生活起居、慢病调理等提供干预服务。
3.4探访关爱服务
探访关爱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上门探访,包括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住环境、服务需求等;
b)应急处置,包括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的电话呼叫、紧急求助等。
3.5精神慰藉服务
精神慰藉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陪伴支持,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等;
b)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c)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3.6委托代办服务
委托代办服务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a)代购,包括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订车票、预约车辆等;
b)代办,包括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c)代缴,包括缴纳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4.服务流程及要求
4.1 咨询接待
4.1.1了解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基本需求,记录老年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本组织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价格、后续服务等。
4.1.2无法提供某项服务时,服务组织可为老年人或监护人转介其他形式的养老服务。
4.2老年人能力评估
初步了解老年人或监护人的服务需求后,家属或服务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服务预约,能力评估机构应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养老机构需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开展相关服务。
4.3签订服务合同协议
4.3.1根据老年人需求和评估结果,与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协商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人员,涉及专业化服务的应在服务方案中明确服务流程。
4.3.2根据评估结果与服务方案,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包括服务双方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时间频次、服务期限、服务收费、服务中止情形、双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争议解决方式等。签订后的合同一式至少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机构应将合同正本或扫描件妥善归档,纳入该老年人服务档案。
4.4“一户一档”建立与管理
为每位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建立独立的“一户一档”,动态记录服务全过程。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a)长者基本信息表: 身份信息、紧急联系人、既往病史、过敏史、常用药物等。
b)初次入户评估报告: 包括长者身体状况(自理能力、认知状况、感知觉情况等)、家庭环境安全评估、主要照护需求等,附评估人员签字及日期。
c)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已签订的合同、风险告知书等。
d)服务过程记录:服务日志(每次服务的实际时间、服务人员、完成的项目、长者状况简述、特殊情况记录等)、服务图片资料、重要物品交接照片(如涉及)、变更记录(服务计划、内容、人员的任何变更,均需记录原因、日期、确认方)
4.5 服务准备
4.5.1服务前与老年人或监护人进行预约,告知老年人或监护人到达时间、服务内容和注意事项。
4.5.2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有明确工作标识,主动问候老年人并出示身份证明。
4.5.3按预约时间到达,征得老年人或监护人同意后入户。
4.6 服务实施
4.6.1在服务前,告知老年人服务内容,提示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和注意事项,征得同意后开展服务。
4.6.2按照服务方案,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居室环境状况提供服务。
4.6.3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观察老年人的身体和情绪变化,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操作并按照掌握的应急处置办法采取相应措施。
4.6.4服务结束,服务人员应征询老年人或监护人的意见,通过签字、录音等方式完成服务验收后离开服务现场,并做好记录。
5.监督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5.1区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等评估督导。
5.2监督主要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时长、服务资费、服务人员资质要求,以及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重点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督导主要包括:监督服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开展服务,督促指导其加强问题整改,改进照护方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3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应通过电话或上门回访的方式,随机抽查服务对象两个(含)以上不同类别的服务项目,调查老年人或其家属关于服务态度、服务时长、服务技能、服务成效等方面评价,全面了解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有无受侵犯等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设立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不同等级。
5.4督导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督导应对每个服务对象的服务情况进行核准,线下督导应对服务对象进行抽查核准,主要通过入户回访、调取工单、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线下评估督导抽查比例由区民政部门确定。
5.6服务机构(含养老服务系统建设和维护主体等)应当按照民政部门及其所选定的督导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动配合做好督导工作,并对督导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7区民政部门应根据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服务机构及时整改。对上级民政部门通报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8服务机构对督导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督导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发起督导的民政部门申请复评。民政部门受理复评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调查,出具复查报告,并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服务机构。复查结论为本次督导的最终结论。
6.服务监督管理
6.1区民政部门应对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对象反响强烈的服务机构,督促其加强培训并限期整改问题。对整改任务不达标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取消其运营商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所在片区服务机构范围。同时,被取消运营商资格的服务机构,1年内不得继续承接本片区的其他养老服务项目。
6.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督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区民政部门应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骗取服务补贴的行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养老服务签约商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本区服务机构范围,涉及的养老护理员列入养老服务领域黑名单。
6.3区民政部门对服务机构的处罚情况应及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6.4区民政部门取消服务机构服务签约商资格时,应及时督促服务机构移交服务相关资料,并按规定重新遴选服务机构,指导其承接运营服务。
7.服务评价与改进
7.1服务评价包括服务组织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7.2评价内容包括服务协议和服务方案的签订情况、服务满意度、服务履行情况、服务记录等。
7.3服务组织应对评价结果和服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并反馈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服务操作规范
8.1生活照料类
8.1.1卫生清洁
8.1.1.1家具清洁
方法:有干擦和湿擦。清洁顺序:先擦净处后擦脏处,由高处擦向低处,由上部擦向下部,由里边擦向外边,先桌面后桌腿,遇有摆放的饰品饰物时,先擦后摆放。
注意事项:不同用途的抹布要分开使用,整理擦拭玻璃瓷器时,要轻拿轻放。
8.1.1.2厨房餐具清洁
方法:一般餐具用热水清洗,擦干待用。如果沾有油渍,可将洗涤液滴入水中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洗涤顺序:先洗不带油渍的餐具,后洗带油渍的餐具;先洗小餐具,再洗大餐具,先洗碗筷后洗锅盆;边洗边码放。洗涤后应将餐具摆放整齐,台面整理干净。
注意事项:餐具按老人的使用习惯进行摆放;注意消灭苍蝇、蟑螂;不能用竹片、钢丝球、刀等锐器清理油污,以免划伤油烟机表面。
8.1.1.3卫生间清洁
方法:卫生间的墙面和地面一般都是瓷砖或地板砖,用洗涤灵或去污粉兑水,用海绵垫或毛巾沾水擦拭,之后用清水冲净。对卫生间的水池、浴盆可用去污粉清洁擦洗,之后用消毒液消毒。
坐便器清洁:坐便器内壁容易沾染尿渍、粪便等污物,时间一长就会形成黄色污渍,也会滋生霉菌和细菌,特别是内缘水圈边缘表面不光洁,更容易存留污物,要重点清洗。
清洁方法如下:
1)掀起坐便器垫圈,用厕刷清洗一遍内壁。
2)将具有特殊喷嘴结构的卫生间清洁剂(洁厕灵或稀盐酸液等),沿坐便器内壁水圈边缘均匀倒入,保留数分钟。
3)用长把厕刷或海绵刷彻底刷洗,特别注意擦拭水圈边缘和水封下方排水口处,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如污物较重的,可重复刷洗,直至干净。最后将坐便器外侧底座清洗干净。
注意事项:海绵或湿布上不要有沙粒和金属屑,以免划伤瓷砖。市场上销售的卫生间清洁用品种类很多,可选用去污力强并有杀菌、除臭功能,且具有特殊喷嘴结构的专门的清洁剂,以取得良好的清洁效果。
8.1.1.4地面清洁:
方法:先用扫帚清扫地面脏物及灰尘,然后使用半干拖把对地面进行湿拖,提醒老人地面未干时不要走路,避免滑倒。
8.1.1.5衣物清洗(不含内衣裤)
洗衣的原则:为防止洗衣过程中交叉污染,个人的衣服最好单独洗,洗衣的时候不要放太多洗涤剂,要多漂洗几次。
手洗方法:先用温水浸泡脏衣物,让衣物充分湿透,但不宜浸泡时间过长,尤其是特别脏的衣物,泡的时间越长越难清洗。衣物一般浸泡15分钟左右,水温不超过40摄氏度,另外洗涤衣物要有重点,像领口、袖口比较脏,应多加些洗涤剂,重点搓揉,直到洗净为止。
洗衣机洗衣:首先按照衣物的新旧程度和牢固度分开洗,不同质地的衣物不要混在一起洗涤。洗衣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先洗浅色衣物,后洗深色衣物;先洗牢固度强的衣物,后洗牢固度差的衣物;先洗新衣物,后洗旧衣物。因为棉毛衣物易掉毛,若用洗过棉毛衣物的水再洗深色衣物,掉下的毛屑就会粘在深色衣物上,衣物干后就很难刷洗掉。另外,清洗牢固度差的衣物时,可用网兜保护衣服以免变形。
不宜用洗衣机洗的衣服:丝绸衣物、嵌丝衣物、毛料衣物、沾有汽油的工作服、内衣裤等。
8.1.2助餐服务
8.1.2.1做饭
应详细向老人及家属了解其身体状况、饮食要求习惯、过敏忌口等情况,根据老人的喜好要求进行烹制。老人饮食宜清淡、软和、可口,进食应缓慢。做好食物的调配,不偏食,少食多餐,不暴饮暴食。讲究膳食营养的均衡,保证优质蛋白质和各种人体必需营养素的充足供给。每日要保证主食的充足供给,做到粗细粮搭配,品种多样化。
8.1.2.2送餐
按时到老人指定的地点(如助老食堂等)取餐,及时送到老人家中,保证老人按时就餐。
8.1.2.3喂食
给老人喂饭要有耐心,咽下一口再喂一口,切不可过急,以免发生呛咳,吸入性肺炎,甚至噎食。
8.1.3理发擦浴
8.1.3.1理发
准备好合适的理发工具,给老人戴好遮挡布,先用剪刀剪掉过长的头发,再用推子进行局部修理,操作时动作轻柔、缓慢,以免伤到老人头皮。
8.1.3.2擦浴
工作准备:关闭门窗保证房间整洁,保持室温在22-26度,准备好老人清洁的衣裤、浴巾、浴皂、小毛巾4条(分别擦洗脸部、四肢及胸背部、臀部、双足、会阴),盆具3只,水桶2个(装备用40-45度热水),弯盘、梳子、指甲钳或小剪刀、便器、护肤油等。
操作流程:将备齐的物品置于护理车推至老人床边,称开床旁桌、椅等。屏风或围帘遮挡,松开床尾被角。盆具置于床旁椅上,水桶内热水倒入盆具三分之二,测水温38-40度。
擦洗面部:浴巾垫在老年人颈部,微湿小毛巾折叠,依次擦洗眼部、额部、鼻翼、面部、耳后直至颌下、颈部。
擦洗上肢:脱去老年人上衣,浴巾垫于肩部和上肢下,沾湿更换的小毛巾,涂上浴液,从手腕开始以螺旋型由下向上擦洗3遍,用浴巾擦干,用同法擦洗对侧上肢。
泡洗双手:老年人面向养老服务人员侧卧,浴巾垫在手臂下,先将上侧的手浸入水中,用沾湿小手巾洗净指甲及指缝内污垢,用浴巾擦干水,以同样的方式洗另一只,或将其双手同时浸入水中,洗净指甲及指缝内污垢,移出盆具用浴巾擦干、换水。
擦洗胸腹部:协助老人年平卧,浴巾覆盖在胸腹部,用沾湿小毛巾从肩部至乳头(胸部),再从乳头(胸部)至上腹部分再从段纵向擦洗胸部,乳房部呈倒八字擦洗,以圆圈按摩型从上到下擦洗腹部3遍,用浴巾擦干。
擦洗背部:帮助老年人背向养老服务人员侧卧,将浴巾一半垫在身下,一半覆盖背部,用沾湿小毛巾从腰骶部擦至肩部,再从肩部螺旋向下擦至腰部,以同样方法擦洗对侧。
擦洗臀部:用沾湿小毛巾分两侧从腰部以下环形擦洗臀部3遍,用浴巾擦干。
擦洗下肢:将浴巾垫在老年人下肢下,用稍湿小毛巾由踝关节向上擦洗3遍,再用浴巾擦干,用同法擦洗对侧下肢。
擦洗会阴:更换盆具、热水和小毛巾,协助老年人脱下裤子,为老年人擦洗会阴。
擦洗双足:更换盆具、热水和小毛巾,为老年人擦洗双足。协助老年人穿好清洁干净的衣裤,按需要为老年人修剪指(趾)甲,面部、手部、脚部等处涂好护肤霜。
整理用物:保持床单和地面清洁干燥。
8.1.3.3洗浴
工作准备:关闭门窗,保持浴室温暖,地面放置防滑垫,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搀扶老年人进入浴室安置在洗澡椅上(或用轮椅运送)。先开冷水,再开热水开关调节水温,伸手触水试温,以不烫手为宜。
操作流程:
1)协助老年人脱去衣裤,在洗澡椅上坐稳,双手握住扶手。叮嘱老年人头部后仰,闭眼,淋湿头发,涂擦洁发用品,用指腹揉搓头发,揉搓方向由发际向头顶部。同时观察并询问老年人有无不适。用水将洁发用品冲洗干净。
2)淋湿身体,由上至下涂抹洁身用品,顺序为颈部、耳后、双上肢、胸腹部、背部、双下肢,最后擦洗会阴、臀下及双足。服务人员清洁双手为老年人清洁面部,将面部及全身冲洗干净,关闭水源开关。
3)使用毛巾擦干老年人面部及头发;用浴巾包裹并擦干身体。
4)协助老年人穿着清洁衣裤。梳理头发,需要时使用吹风机吹干头发。搀扶或用轮椅运送老年人返回房间休息。
5)整理用物,开窗通风,擦干地面,清洗毛巾、浴巾及更换下的衣裤。
8.2代购代办类
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代购代办服务。经老人同意后服务人员方可为老人进行代购代办服务。服务过程中要问清楚老人所需购买的物品名称、数量,到正规超市或商店进行购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纷争。
8.3健康关爱类
8.3.1精神慰藉
服务人员可以通过聊天、读书读报等方式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减轻老人的孤独感,与老人谈话时,要态度友善,避免谈及老人的隐私及敏感话题。
8.3.2陪同散步
服务人员要选择好的天气,最好在太阳出来以后再陪同老人外出散步。散步过程中应注意搀扶老人,与老人步伐一致,确保老人在散步过程中的安全。时间不宜过长,以1-2小时为宜。有慢性病的老人,还要随身携带相关药物。
8.3.3陪同就诊
服务人员可以与老人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一起陪同老人去医院就诊。另服务人员入户服务时,可通过老人家的检测设备(如血压计等)为老人进行健康检测。
8.4康复护理类
为老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护理服务,包含:体征测量、生活护理、器械使用指导、护理知识培训、特殊护理操作、特殊老人的护理与康复等服务,以上服务由专业的护理人员进行操作。
8.5维修服务类
为老人提供包括家电、厨电、锁具、厕浴等便民维修服务,以上服务由专业合作服务商提供。
8.6文化娱乐类
为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服务中心可与社区联合,让老人参与一些社区文娱、公益等活动。
9.附则
9.1本细则由潼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9.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上级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9.3附件清单
a)《居家上门服务合同范本》
b)《安全风险告知书范本》
c)《服务工单/确认单范本》
居家上门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服务对象):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家属)申请及评估结果,为甲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明确具体服务内容、时间、频次、人员等。
乙方服务人员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标准提供服务,保障甲方人身、财产安全。
乙方向甲方(家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 1. 居室清洁(地面、桌面、床铺整理等)
□ 2. 个人清洁(协助服务对象洗脸、梳头、剃须等)
□ 3. 助浴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进入浴室、调节水温、身体擦洗/淋浴、洗头、更衣、吹干头发等)
□ 4. 协助进食(餐前准备、进食协助、餐具清理等)
□ 5. 康复训练(项目:______________)
□ 6. 精神慰藉(聊天、读报、陪同娱乐等)
□ 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_天/月,约定服务____天。服务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月,其中包含______。
支付方式:按【月/季度】支付,甲方应于每月/每季度开始前__日内,将当期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在收款后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票据。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如实告知甲方(长者)的健康状况、用药情况、生活习惯及居家潜在安全风险。
为服务提供必要的安全环境和条件(如水电、照明、通行无障碍等)。
尊重乙方服务人员,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服务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1)未按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患有可能影响长者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3)工作中存在严重过失或违法行为。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符合资质、经培训合格的服务人员,并购买相关职业保险。
服务前,对长者进行专业评估,与甲方共同制定服务计划表。
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保护甲方隐私和家庭信息,不得泄露。
向甲方告知服务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 安全责任
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共同签署《安全风险告知书》。服务过程中,因乙方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隐瞒健康状况、家庭环境风险或未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期内,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时间,应提前__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有权提前__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妥善做好服务交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拖欠费用超过__日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安全风险告知书(范本)
尊敬的服务对象及家属:
为确保居家上门服务安全、顺利进行,现就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普遍性风险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健康与意外风险: 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是跌倒、坠床、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误吸、走失等意外事件的高风险群体。尽管服务人员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预防措施(如使用防滑垫、提醒服药等),但无法完全杜绝意外发生。
环境安全风险: 居家环境中的地面不平、杂物堆积、光线不足、卫生间无扶手、家具锐角等都可能构成安全隐患。服务人员将协助进行安全提醒,但无法对家庭环境进行结构性改造。
物品损坏风险: 服务人员在从事清洁、移动等作业时,可能会不慎损坏家中物品。对于贵重、易碎或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请务必提前告知并妥善安置。
服务局限性风险: 居家上门服务为阶段性服务,非24小时持续监护。服务人员离开后,长者处于无人照护状态的风险需由家属自行承担和安排。
医疗行为免责: 服务人员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不得进行任何医疗诊断、注射、处方等医疗行为。所有用药必须由家属提前准备好并明确告知。
我已阅读并理解以上全部风险告知内容,知晓居家养老服务存在固有的、无法完全避免的风险。我愿意在服务期间,积极配合机构做好风险预防工作,并与机构共同承担照护责任。
服务对象/家属(签字):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月__日
服务工单/确认单(范本)
工单编号:_____________
服务对象: _____________
服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服务时间 : 至 :
实际服务时间 : 至 : 共计 ____ 小时
本次服务完成情况(请在已完成项打√):
□ 1. 居室清洁(地面、桌面、床铺整理等)
□ 2. 个人清洁(协助服务对象洗脸、梳头、剃须等)
□ 3. 助浴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进入浴室、调节水温、身体擦洗/淋浴、洗头、更衣、吹干头发等)
□ 4. 协助进食(餐前准备、进食协助、餐具清理等)
□ 5. 康复训练(项目:______________)
□ 6. 精神慰藉(聊天、读报、陪同娱乐等)
□ 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情绪:□平稳 □愉快 □烦躁
身体:□无异样 □有疲劳感 □其他:________
家属意见反馈: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服务确认:本人确认上述服务已按约定完成,对服务时间、内容和人员无异议。
家属(或长者)签字: ________
日 期: _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