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
文件 |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
潼民政发〔2020〕81号
关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促进全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发展,提升规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桂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梓潼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1《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式
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照考评细则,实地查看,逐项打分。
四、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按照其实际租赁的室内运营面积8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得分在80-90分的为“达标”,按照其实际租赁的室内运营面积6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为“不达标”,取消当年运营补贴,限期半年整改达标,半年期满复核仍不达标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取消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资格,终止项目合作。当年取得全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三叶级及以上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运营补贴所需资金在区财政收取的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中心房屋租赁费中列支,当年考核补贴须在次年1月底前兑现。
五、考核时间
本办法具体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考核,此前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试运营期间,由区民政局加强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指导和监督,不作具体考核。
六、考核奖励程序
(一)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从2022年起,于当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要如实填报《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区民政局。
(二)考核。区民政局不定期、常态化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前根据街道上报的考核申请,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和属地街道等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年运营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工作于当年12月25日前结束。
(三)公示。由区民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及等级,予以通报公示,并报告区人民政府,抄送当地街道办事处。
(四)奖惩。公示满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反对或其他负面意见,即按有关程序兑现奖励金。对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收到不良反映的,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1.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细则
2.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申请表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
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指导服务 (25分) |
1.指导各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正常运营,开展活动指导,帮助站(点)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健全台账,指导开展活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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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助餐(3分)、助浴(3分)、助行(3分)、助医(3分)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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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健康教育(2分)、家庭照护培训(2分)、老年人文化娱乐(2分)、老年人家政(2分)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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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服务 (25分) |
1.中心设置养老(含护理型)床位50张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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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理型床位20张以上。(9分) | ||
3.提供日间托养(2分)、照料护理(2分)、精神关爱(2分)服务。 | ||
医疗服务 (15分) |
独立提供(或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老年咨询(6分)、医疗康复(9分)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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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务 (20分) |
承担或指导社区服务站(点)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照料(8分)、家政服务(6分)、紧急救助(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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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活动 (15分) |
辖区老年人到中心住养或参与各项活动,每年达到20000以上。(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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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内容 |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
考核结果记“零分” |
2.不接受民政部门监督管理或弄虚作假。 | ||
3.抽查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对外开放。 | ||
奖励加分 |
对当年取得全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三叶级及以上称号一次性奖励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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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考核组成员: 考核时间:
附件2
潼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申请表
机构名称: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养老服务中心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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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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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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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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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服务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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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站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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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村养老 服务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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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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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浴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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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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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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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床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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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型床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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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老年人到中心住养或参与各项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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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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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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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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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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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运营状况围绕指导服务、托养服务、医疗服务、居家服务、服务活动进行填写。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