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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生活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1-03

潼南府办发〔2013〕16号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

补贴生活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起,对我县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提高)生活补贴费。为保证发放及时,对象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

我县户籍人口中凡年满90-99周岁健在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年满100周岁健在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300元。从2013年1月起执行。

二、经费渠道及发放方式

我县发放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费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财政局按月打卡发放。

三、审批事项

(一)本人申请。凡户籍在我县年满90周岁且健在的老人,需自愿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也可委托亲属代申请),同时填写《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表一)。

(二)镇街审核。各镇街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意见盖章的《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表一)、《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汇总登记表》(表二)和《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表三)(表三从第二季度报送,表二、表三同时传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民政局(老龄办)审批(联系电话:(023)44592481;联系人:肖明银)。

(三)张榜公示。各镇街拟定上报的对象,必须在每个村(社区)和镇街醒目地方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按季审批。县民政局(老龄办)每季度审定一次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费发放对象。各镇街每季度末月中旬报送资料,属新增对象按本条前三款要求办理;属续批对象只报送《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费补贴汇总登记表》(表二);对象有变化的需报送《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表三)。

(五)按月发放。县民政局(老龄办)于每季度第一月上旬将审定对象送县财政局按月打卡发放。健在老人从到龄当月起发放生活补贴费,去世老人从去世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费。

四、工作要求

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财政局要落实经费预算,确保按月及时发放。县公安局要准确提供老人身份户口信息,县民政局(老龄办)要认真审定发放人员,确保对象准确。各镇街要以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掌握记载的老人身份证周岁为准,及时审核上报发放对象,老人去世后要及时上报停发。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严禁漏报、瞒报、虚报及拖欠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补贴费审批表》(表一)

2.《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汇总登记表》(表二)

3.《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表三)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附件1


   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申领生活

补贴费审批表(表一)

单位: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章  经办人及电话:          时间:20年  月   日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职业

婚姻

生有几

男几女

现在由

谁供养

每月发生活

补贴费()

户籍

住址

居住地及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

身体健

康状况

生活自理

能力状况

联系人

及电话

宅电:

手机:

村(居委会)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驻村负责     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银行帐号

镇(街道)农商行(姓名:       ):

说  明

1、身体健康状况分良好、一般、差;2、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分基本能自理、不能自理;3、婚姻状况分结婚、未婚;4、此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费补贴审批登记表(必传电子文档)》及《90周岁及以上老人增减花名册(必传电子文档)》一同上报方为有效;5、第一次申领老人需附上6寸免冠近照2张(正下面标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照像时间);6、交本人(亲属代写可以)申领生活补贴费的申请2份;7、该老人或其亲属在潼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银行账号;8、此表由镇、街派专人深入老人家中了解情况后填写。


























潼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人:肖明银。  联系电话:44592481

1







附件2


     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汇总登记表(表二)

单位(章):   镇(街)民政办(科);领导审核签字: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时间:2013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段

出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生活

补贴(元)

类别

家庭住址

居住地

及联系人和电话

银行

及帐号

90-99

100以上

农村

村组

(社区)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说明:1、“性别”列中对应“男”或“女”选择其一写“1”;2、“民族”列下填简称,如:“汉”、“土家”等;3、“年龄”列填周岁,4、“年龄段”列中对应“90-99”或“100以上”选择其一写“1”;5、“出生年月日”格式为:1931.03.30;6、“类别”列中对应“城镇”或“农村”选择其一写“1”;7、“镇街”填2个汉字,如:梓潼;8、“银行及帐号”列填该老人城乡居民养老卡号;9、此表同时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10、本辖区共人,其中;90-99周岁人、100周岁及以上人,男人、女人,城镇人、农村 人。





附件3


   潼南县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费增减人员花名册(表三)

单位(章):    镇(街)民政办(科);领导审核签字: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时间:2013年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增减

人员

年龄段(周岁)

出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类别

家庭住址

居住地及联系人

和电话

银行

及帐号

死亡时间

90-99

100以上

城镇

农村

镇街

村组(社区)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填表说明:1、“性别”列中对应“男”或“女”选择其一写“1”;2、“民族”列下填简称,如:“汉”、“土家”等;3、“年龄”列填周岁,4、“增减人员”列中在所属的“增”或“减”对应列写“1”,5、“年龄段”列中对应“90-99”或“100以上”选择其一写“1”;6、“出生年月日”格式为:1931.03.30;7、“类别”列中对应“城镇”或“农村”选择其一写“1”;8、“镇街”填2个汉字,如:梓潼;9、“银行及帐号”列填该老人城乡居民养老卡号;10、此表前部份填新增人员名单,后部份填死亡人员名单,11、此表同时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从第二季度开始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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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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