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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分步实施具体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11-03


潼民政发〔202023

关于印发《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分步实施具体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分步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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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分步实施具体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重要指示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尽快实现重庆市政府提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的任务目标。根据潼南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要求(潼府办发〔2019102号)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阶段任务分解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1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渝府办发〔2019110文件要求,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2020年建设任务

1.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10个):梓潼街道,双江镇、古溪镇、塘坝镇、小渡镇、崇龛镇、卧佛镇、龙形镇、太安镇、田家镇。

2.社区养老服务站(63个):梓潼街道分别为纪念碑、李家祠、哨楼、石碾、石盘、八里、卫星、胜利、云谷、祁佛10个社区;桂林街道分别为观音、龙潭、高何、铁钉、雷伍、双坝、胡家、桂花、花厅、高庙10个社区;柏梓镇分别为柏梓、金盆、樊家、水头、天池、梅家、中渡、黎家8个社区;双江镇分别为双江、五里、金龙、九道、仙鹅5个社区;古溪镇为洗马1个社区;塘坝镇分别为龙珠、小屋2个社区;小渡镇分别为小渡、峡石、刘家、皂角4个社区;崇龛镇为临江1 个社区;龙形镇分别为鹅形、檬茨2个社区;太安镇分别为太安、韦家2个社区;田家镇分别为黑龙、仓湾、小石、小桥4个社区;玉溪镇分别为金堆、书房、新田3个社区;上和镇分别为倒塘、冬冲、五岩3个社区;新胜镇为铁线1个社区;宝龙镇为豆桥1个社区;群力镇为莫家1个社区;别口镇为飞凤1个社区;花岩镇为龙怀1个社区;五桂镇为倒狮1个社区;寿桥镇分别为染房、碉楼1个社区。

3.村级互助养老点(92个):梓潼街道分别为前进、新生、丰产、文家、火盆、五郎、李台、罗家、青岩、奇龙10个村;桂林街道分别半坡、梨树、倒树、小舟(半坡、梨树、小舟合建)4个村;双江镇分别为管店、丁沟、木井、新店、双林、白鹤、菜湾、花沟、白云9个村;古溪镇分别为三庵、碾子、禄沟、廖家、九岭、狮桥、飞仙、玉家、华陀、熊家、宝山、官家12个村;塘坝镇分别为俞桥、石花、觉山、普陀、苏家、店子、罗坪、封坝8个村;小渡镇分别为园滩、双桥、双屋、大土、黄坪、集灵、代场、花园、黄堡、高坝、双坝、薛沱12个村;崇龛镇分别为古泥、老店、长寿、桥沟、柿花、石庙、大屋、汪坝、两河、龙台10个村;卧佛镇分别为独田、月坝、香炉、河口、天台、大堂、太白、横房、玉蕉、金马、百花、马龙12个村;龙形镇分别为经堂、洪兴、高楼3个村;太安镇分别为头滩、塔沟、鱼溅、铜鼓、滩石、蛇形、三幢7个村;田家镇分别为芭蕉、石柱、罗汉、六角、桂园5个村。

(二)2021年建设任务

1.镇养老服务中心6个):柏梓镇、玉溪镇、上和镇、米心镇、新胜镇、宝龙镇。

2.村级互助养老点(43个):柏梓镇分别为羊堡、龙口、兴佛、龙庙、宝盖、安堂、哑河、桥亭、小岭、郭坡、浩洋、金灵、四合、东林、双门、石梯、尹坝17个村;玉溪镇分别为青石、双龙、五通、鹫台、大龙5个村;上和镇分别为回头、青龙、团山、三岭、后沟5个村;米心镇分别为白果、童家、毗卢、响水、岳家、吉家、龙王7个村;新胜镇分别为圆通、三星、南刊3个村;宝龙镇分别为严寨、换沟、白庙、长新、杨柳、龙湾6个村。

(三)2022年建设任务

1.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群力镇、别口镇、五桂镇、花岩镇、寿桥镇。

2.村级互助养老点9个):群力镇分别为天灵、牵牛、白兔村、马桑4个村;别口镇分别为高岩、金仙、花坡3个村;五桂镇为东南1 个村;寿桥镇为三教1个村。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0号文件精神,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分别执行以下标准及要求。

(一)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应选址于交通方便、视野较好、有室外活动场所的一、二层房屋,布局在二层以上的须设置符合养老服务规范的专用电梯。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助餐、助洁、助医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

(二)镇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800㎡,设置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助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镇敬老院位于镇政府所在的场镇及附近,且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有空余房屋的,可依托敬老院一体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利用镇政府所在场镇及附近闲置学校、办公楼等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确需新建的,应在镇政府所在地场镇及附近交通方便、条件具备之处选址建设。

(三)社区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应在人口相对集中、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区域布点,采取划拨、新建、租赁等方式建设,原则上面积不少于300(居住人口少的至少200㎡或邻近两个社区合建一个站),须设置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及相关设施,有条件的应设置日间照料床位;镇政府所在地的场镇社区养老服务站可与镇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建设;城市(镇)建成区外或大部分为农村居民的社区,因条件限制无法建成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可依托当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单独划设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60㎡),完善相应设施,在功能上要满足社区老年人阅览、娱乐等活动需要,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康复等助老服务。

(四)村养老互助点:原则上不单独建设,镇街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也可选择合适的农户房屋设点,服务用房一般不少于30㎡,完善必要设施,具有老年人娱乐、交流、阅览等基本功能。

三、建设及运营管理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镇街整合资源、招商引资,吸纳具有丰富经验和经济实力的品牌养老机构参与建设或经营,并按照市场化管理原则,运营经费由运营管理方自求平衡。

(一)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由镇(街)政府实施建设,打捆租赁或承包给民办养老机构(企业),实行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产权隶属不变。

(二)民建公助:镇(街)政府引进具有实力的养老机构投资兴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政府给予同等的奖励补助,实行“机构联建中心、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

(三)公建公营:镇街政府投资兴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村)站(点),统一运营管理。

四、年度计划落实要求

各镇街务必按照分年度阶段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每年按照下列时序推进落实:

(一)审定年度实施方案(3月底前):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市、区下达的任务目标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村)站(点)的规划布局和具体地址、建设方案,落实场地和建设主体,以及运营模式等具体事项,当年331日前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经区领导小组办审核后及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6—10月):各镇街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及早筹备、有序推进,确保在当年6月前底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安全、质量达标。各项目原则上要在1031日前全部完成。

(三)项目验收及投运(11—12月):除由相关责任方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外,养老服务项目应报经区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实地查看验收,重点对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及其功能设施等进行全面验收把关,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营和申报相关奖励补助资金。当年建设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申请验收。

五、严格落实奖励扶持政策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0号、潼南府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经市或区组织相关验收,达到相应标准的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给予以下奖励性补助。

(一)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超过2000㎡的补助270万元,建筑面积1500—2000㎡的补助240万元;设有独立室外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的,增加补助20万元。

(二)镇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到800㎡以上,补助70万元;设置护理床位20张以上的,增加补助10万元。

(三)社区养老服务站:新建面积达到300以上的补助30万元,面积200-300的补助25万元,面积60-200㎡的补助10万元;与镇养老服务中心合建的,补助10万元。

(四)村养老互助点:每个补助5万元。

养老服务设施验收达标后,由建设主体通过镇(街)政府向区民政局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市民政局申报市级奖励补助。待市级补助下达后,由区财政整合市级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统筹按上述标准补助到建设主体。各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通过市级考核或验收,镇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养老互助点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低于市级补助标准的由区财政补足差额。

六、严格督查考核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印发的渝府办发〔2019110号及渝府办〔2019129号文件都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考核内容,潼南府办发〔2019102号文件同样将此项任务纳入对镇街的考核,实行单项考核,同步奖惩。渝府办发〔201917号文件明确对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养老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区县,将在转移支付和福彩公益金分配中给予重点倾斜。因此,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强力推进、如期完成。要认真研究制定完善优惠措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原则上可结合当地敬老院管理改革同步推进,并把镇养老服务中心及全镇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打捆,与有实力的民营养老机构合作,共同完成当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任务。区民政局将切实履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强化督查指导,动态跟踪管理,每月盘点推进情况,并分析研判镇街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确保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0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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