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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致市民朋友的公开信

日期: 2021-06-08

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致市民朋友的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审批同意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以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一般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冠名的社会团体;

第二类:民办非营利性企业单位,一般冠名称有如下特征: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

第三类:未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名称中含有基金会”的组织。

我区按照全国及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已启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严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及时监督和举报身边的非法社会组织。市民朋友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或与社会组织合作前,可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datasearch.chinanpo.gov.cn/gsxt/newList和重庆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查询系统http://mzj.cq.gov.cn/bmcx/shzz_query.html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就有可能是非法社会组织。市民朋友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区民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81655020,联系人:杨老师、龙老师。

举报邮箱:1428745863@qq.com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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