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标准集中公示(潼南区殡仪馆)
重庆市潼南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标准集中公示 | |||||||||
收费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殡仪馆 业务联系电话:44551048 | |||||||||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 |||||||||
服务 项目 |
收费 标准 (元) |
计量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收费 依据 |
服务 内容 |
服务标准、等级和规格 | 减免 政策 |
备注 | |
普通殡仪车接运 | 160 | 具/公里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遗体接运 | 20公里内(不含路、桥费),含空驶费用,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 | 1、《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渝民〔2016〕161号) 2、《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 3、《关于印发《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13号 ) |
1、当都满足两类补贴类型,只能选择一类补贴 2、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20%。 |
|
5 | 20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加收5元(不含桥、路费)。计程方式同上 | ||||||||
收敛抬运 | 300 | 具/100米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收殓抬运 | 正常遗体的收敛、抬运、上下车,遗体袋。不足100米按10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 | 无 | 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20%。 | |
遗体消毒 | 160 | 具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遗体消毒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 | 无 | 非正常死亡加收50% | |
冷藏柜停放 | 6 | 具/小时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冷藏柜停放 | 含遗体进柜、出柜。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困难群众3天内冰冻费减免 | 非正常死亡加收50% | |
平板火化炉 | 400 | 具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遗体火化 | 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 | 《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 | 胎儿200元一具,7岁以下遗体300元一具,非正常死亡加收50% | |
台式拣灰炉 | 900 | 具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遗体火化 | 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 | 非正常死亡加收50% | ||
骨灰寄存 | 10 | 盒/月 | 政府定价 | 《关于重新确定潼南区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发改〔2025〕5号) | 骨灰寄存 | 以一个月为计费单位。含骨灰盒的安放、保管,骨灰安放证。 | |||
非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 |||||||||
服务 项目 |
收费 标准 (元) |
计量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收费 依据 |
服务 内容 |
服务标准、等级和规格 | 减免 政策 |
备注 | |
定时火化预约 | 10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定时火化平板炉/定时火化捡灰炉 | 按约定时间火化遗体 | 无 | ||
专炉火化预约 | 20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专炉火化 | 当日在火化该具遗体前不火化其他遗体,空炉等候。 | 无 | ||
卫生及辅助材料(布手套) | 3 | 双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布手套3元/双 胶手套4元/双 |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除项目已含材料外),按照实际 使用的数量进行计算。 | 无 | ||
殡葬垃圾处理 | 60 | 公斤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殡葬垃圾处理 | 含遗物、其他废弃物及垃圾5 公斤、花 圈 1 0个以内 的处置。超出部分遗物、其他废弃物及垃圾,按 5 元/公斤、花 圈 2 元/个进行加收。 | 无 | ||
医疗废弃物处理 | 30 | 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医疗废弃物处理 | 1.处理胎盘。 | |||
200 | 2.处理死胎 | ||||||||
病理性医疗废弃物处理 | 400 | 元/50公斤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病理性医疗废弃物处理 | 病理性医疗废弃物处理 | |||
代处理骨灰 | 4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代处理骨灰 | 应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要求,代为处理骨灰。 | |||
殡葬专用车等时 | 20 | 车/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殡葬专用车等时 | 半小时内等候不收费,超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
抬运工等时 | 20 | 车/半小时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抬运工等时 | 半小时内等候不收费,超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
遗体长途接运服务 | 10 | 公里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遗体长途接运服务 | 根据目的地的路程(按往返路程距离计算)、车辆类型协商确定价格。 | |||
遗体辨认(看尸)服务 | 8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遗体辨认(看尸)服务 | 含场地、消洁、遗体进出柜、推运、解包、重包、遗体消毒等和协助丧家辨认而翻动遗体等 | |||
遗体遗物清理 | 6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遗体遗物清理 | 正常死亡遗体,在丧事承办人的要求和监督下进行。非正常死亡遗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加倍收费。 | |||
殡葬车消毒 | 9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殡葬车消毒 | 对殡葬车进行消毒处理。 | 非正常死亡加倍收费。 | ||
冷藏柜、棺消毒 | 9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冷藏柜、棺消毒 | 对冷藏柜、棺进行消毒处理。 | 非正常死亡加倍收费。 | ||
观看遗体进炉实况 | 5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看炉火化 | 观看遗体进炉过程实况监控或现场观看。 | |||
协助法医尸检 | 3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重新确定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潼民政发〔2025〕3号) | 协助法医尸检 | 含场地、消洁、遗体进出柜、推运、解包、重包、遗体消毒等和协助丧家辨认而翻动遗体等 | |||
500 | 协助法医解剖 | ||||||||
殡葬用品价格 | |||||||||
服务 项目 |
收费 标准 |
计量 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材质 | 规格 | 等级 | 减免 政策 |
备注 | |
骨灰盒 | 140 | 元/个 | 政府备案 | 塑胶 | 长30CM 宽20CM 高17CM |
有彩绘 | 困难群众减免 | 《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