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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19号 重庆市潼南区退(离)休教师协会变更登记

日期: 2025-07-02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519

重庆市潼南区退(离)休教师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5256990950X4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社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王庆霖”变更为“龙永奎”。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潼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通过巴渝法声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通过邮政寄送、现场提交等线下渠道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原行政许可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具体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幢三楼1号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春兰023-44578168

监督电话:023-44555740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72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7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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