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9号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商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住所变更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5〕9号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商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52MJP58475X9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社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住所变更。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陈丹军”变更为“何波”;登记地址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奋进大道19号5幢2-7号”变更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甘泉路西路258号”。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原行政许可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具体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幢三楼1号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春兰023-44578168
监督电话:023-44555740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