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4号 重庆市潼南区舞蹈协会变更登记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5〕4号
重庆市潼南区舞蹈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52588935615Q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社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名称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胡晓庆”变更为“蒋琳”;住所由“重庆市潼南区凉风垭晨旭、金竹广场四楼伊曼艺术中心”变更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巴渝大道369号附1号”;名称由“重庆市潼南区舞蹈协会”变更为“重庆市潼南区舞蹈家协会”。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原行政许可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具体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幢三楼1号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春兰 023-44578168
监督电话:023-44553002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