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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1号--重庆市潼南区党外知识联谊会成立登记

日期: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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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51

重庆市潼南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筹备组:

你们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成立重庆市潼南区党外知识联谊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黄桃产业协会登记成立。

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负责人、地址、业务范围等如有变动也应及时到我局进行变更登记。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