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4〕36号——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退休协会注销登记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4〕36号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退休职工协会:
你们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已经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初审核查通过;资产清算经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无剩余资产,无债权债务,同时法定代表人提交承诺书,承诺承担单位注销后后续法律和经济责任。
经我局审核,注销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和有关政策,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