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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4〕27号——重庆市潼南区吉星幼儿园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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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427

重庆市潼南区吉星幼儿园:

你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变更登记所需材料齐全,已经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同意;原登记证书已上缴我局。经我局审核,变更登记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和有关政策,现依法准予你单位业务范围由“全日制幼儿学前教育”变更为“全日制幼儿学前教育、托育”。

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儿童身心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幼儿园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特此批复。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4822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8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