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16号——重庆市潼南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法人、办公地址和章程变更登记

日期: 2023-07-20
字体: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316

重庆市潼南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52MJP4493208

你单位于20237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社会团体法人、办公地址和章程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法人由“董恒”变更为“米凤鸣”,办公地址由“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泰安庄园”变更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72号财政局附4楼”,同意你单位相关章程的变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原行政许可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具体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幢三楼)领取行政许可证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春兰023-44578168

监督电话:023-44555740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37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3718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