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2〕02号—大佛街道商会成立登记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2〕02号
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商会筹备组:
你们于2022年1月6日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成立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商会登记成立。
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我区信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负责人、地址、业务范围等如有变动也应及时到我局进行变更登记。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