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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2-01-20

2021年,潼南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1.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共组织学习6;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中,在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期读书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督促干部职工通过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 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开展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造林绿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5次。

(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保障和服务工作

1. 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担负起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政治责任。将林业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潼林〔202136号),制定了《2021年潼南区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并根据时间节点,全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2. 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取消、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通过清理,我局行政权力131项。二是向审批服务大厅林业窗口派驻德才兼优、高素质的工作人员2名,其中首度代表1名、工作人员1名。

3.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时限定为1个工作日;对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是将林业涉及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甚至个别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到了60%以上。是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等,对林业涉及的行政审批全部实行马上办一次办,确保了所有事项做到零超时,大幅提升了办事效率。

4. 积极推进“跨区域通办”严格落实《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方案》,积极认领第二批、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林业局涉及5项事项,2021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4件。

5.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报备、发布、动态清理等工作,草拟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委办发〔20217号)1个规范性文件。修订《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管理细则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965号)1个规范性文件。

(三)加快推进法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 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机关设立有法制审计科、行政执法科,配备2名法制审计科人员、6名专职执法人员。同时,加强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协助,合作办理涉林案件。每名执法人员均持有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制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并统一着装。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林业法治培训1次,区级和市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8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

2. 严肃查处涉林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禁止任何形式的有案不报、大案小报、私自办案,确保了执法公正。共查处林业案件105件,行政处罚款287.7万元,办结率100%,主要涉及违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毁坏林木、植物检疫、森林防火等案件。

3.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执行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惠林政策、重大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快宣传步伐和扩大范围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区林业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更好地推动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四)提高依法治林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2022年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爱鸟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国际森林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继续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普法宣传。运用法治理论考试系统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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