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关于潼南102井气田水回注工程临时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局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项目名称:潼南102井气田水回注工程临时用地项目。
建设内容:气田水输送管道建设。
项目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宝盖村10组;太安镇蛇形村3组、4组,灌坝村10组。
项目批准单位:国家能源局
使用林地面积:1.7096公顷。
使用林地采伐立木蓄积:42.3立方米。
使用林地期限:临时。
使用林地权属:柏梓镇宝盖村10组0.2064公顷;太安镇灌坝村10组0.3204公顷,蛇形村3组0.5023公顷、4组0.6805公顷。蓄积共42.3立方米,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无林权争议。
使用林地地类:未造成林林地0.3209公顷,乔木林地1.0044公顷,竹林地0.1475公顷,宜林地0.2368公顷。
使用林地的森林类型:一般商品林地0.3159公顷,地方公益林地1.3937公顷。
使用林地树种:柏木、慈竹、构树。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止。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23-44590695。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