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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1-02-04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健康有序推进,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理论学习。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共组织学习20余次二是通过专题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管理条例》、《重庆市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 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为进一步强化林业信访工作,制定了《首问首接责任制度》《信访处理制度》等,做到规范办事程序,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制度。为降低林业行政审批领域腐败风险,制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建立了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账,设立审批环节风险防控等级,认真排查每一项审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点,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三是建立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抓好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受理,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确保了所有事项做到“零超时”,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二是坚持林业产业项目网上申报制,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全部按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的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企业均可申请产业资金的支持。实行企业申报,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区领导审批的原则,切实增强了林业产业项目申报的透明度。

4. 加强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一是强化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执法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对涉林企业或个人生产或经营,不合格的该整改的予以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各方面信息,掌握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质量,并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坚决杜绝了不依法行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法行为,禁止了任何形式的有案不报、大案小报、私自办案,确保了执法公正;同时,领导不干涉合法的执法工作,对正常的执法行为,领导不讲情、不施压,要求按法律办事,使办案人员都能够秉公办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树立了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形象。2020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4件,行政处罚款546.4万元,主要涉及违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毁坏林木、植物检疫、森林防火等案件。

5. 强化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林业普法的首要任务,将新森林法作为全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及林业重点工作对干部职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以“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宪法法律的长效机制。结合“爱鸟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国际森林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造林绿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5次。组织60名干部职工和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公益诉讼庭审旁听活动。

6.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报备、发布等工作,制定了《关于设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关于做好公益林生态补偿和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

7. 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工作情况一是在区行政审批大厅林业窗口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咨询窗口,及时、高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利用镇街赶集,安排人员定期到镇街开展法律宣传,并坐诊式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为重点林业民营企业设立1-2名人员为其服务,时时进行法律体检,为重点民营企业问诊把脉。四是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及时调解矛盾纠纷,促进商事纠纷快速化解。

8.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严格履行法院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和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年度统计分析、重大案件报告、败诉案件分析、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公平高效处理纠纷争议。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根据法律和自身职权,对法定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使用行政调解的事项规范行政调解范围、行政调解责任。积极运用调解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在依法处理之前必须先经过行政调解程序,提升矛盾化解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案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林业档案管理工作,加大林业档案抽查数量和频次。2020年,我局未收发生行政应诉、败诉案件。

9. 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了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向法律专家学习和请教,注意学习好的经验。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法制理论考试。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培训与考试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参考率为100%,合格率为100%。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滥用权力情况,使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0.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我局为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地位,始终坚持林业的依法行政工作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一是及时成立了法制审计科,设专人2人,专项负责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我局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始终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列入全年重要工作计划,并多次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形成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审计科、资源管理科、森林公安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为主的林业法治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严格管理、依法行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稳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一把手主要负责人做到具体抓、抓具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科学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科室(局)、局属事业单位,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有力推进了林业依法行政。

(二)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认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至关重要环节,始终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林业持续稳定,承担法定责任,做到所有行政行为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上级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力以赴地解决,树立守规则、可信任的良好形象,并引导社会群众法治行为,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了群众对林业法律的信仰,从根本上保证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我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一是强化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各科室(局)、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执法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对涉林企业或个人生产或经营,不合格的该整改的予以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各方面信息,掌握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质量,并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坚决杜绝了不依法行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法行为,禁止了任何形式的有案不报、大案小报、私自办案,确保了执法公正;同时,领导不干涉合法的执法工作,对正常的执法行为,领导不讲情、不施压,要求按法律办事,使办案人员都能够秉公办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树立了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形象。

、存在的问题

我局通过全方位的开展林业法治工作,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尤其是林业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提高,有效的保护林业资源,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区林业市场;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快宣传步伐和扩大范围,让广大群众以最快速度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缺少在学校等人群集中地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下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制度,扎实推进林业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等。

(二)提升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特别是林权纠纷方面要加强进一步的调解处置能力,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按照区委、区政府放管服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尽快组建法制宣传专项工作组,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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