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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科室6个,局属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在编职工64人,离退休49人,遗属8人,退役军人4人。在编公务车4辆。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2.负责全森林资源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编制林(竹)木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负责森林抚育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全林(竹)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违法运输、违法经营林(竹)木的案件。3.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4.拟订全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林业改革发展、农民合法经营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负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行工作。5.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林木采种育苗、植树造林的技术指导,指导、督促全各行各业的绿化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指导。6.拟订级林业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林业资产的监督管理。7.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的培植和林业龙头企业的培育。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拟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防火知识培训,发布森林火灾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林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普及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性林业工作运转及病虫防治,森林防火,及各种林业案件等重要事项任务等。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2016年增加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9万元;为政策性调资和“撤县设区”职工晋升增支;项目支出减少24万元,因2017年的区级专项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比2016年一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费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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