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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2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及林业产业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及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点林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制审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管理科。

2.局属单位1个,重庆市潼南区森林公安局。

3.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市潼南区国有林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潼南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潼南区林木种苗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716.79万元,支出总计7,716.7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67.19万元,下降17.77%出减少3,391.77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入社保统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71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6.7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71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01万元,占17.99%;项目支出6,328.77万元,占82.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1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19万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入社保统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13.00万元,增长491.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如2017年度退耕还林补助及新一轮退耕还林现资金(潼财基发﹝2017235号)1945万元、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潼财基发﹝2017236号)472万元、2017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潼财农发﹝2017246号)610万元、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潼财农发﹝2017751号)400万元、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潼财农发﹝20171080号)100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1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1.77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入社保统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13.00万元,增长491.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如2017年度退耕还林补助及新一轮退耕还林现资金(潼财基发﹝2017235号)1945万元、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潼财基发﹝2017236号)472万元、2017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潼财农发﹝2017246号)610万元、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潼财农发﹝2017751号)400万元、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潼财农发﹝20171080号)100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06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5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拿入社保统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9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35.50万元,占3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如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潼财农发﹝2017730号)500万元、2017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潼财农发﹝2017651号)4.5万元、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潼财农发﹝2017751号)400万元等;农林水支出4,378.19万元,占56.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如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潼财基发﹝2017236号)472万元、2017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潼财农发﹝2017246号)610万元、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潼财农发﹝20171080号)1000万元等;住房保障支出49.95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调资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6.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2.11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金年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231.14万元,较上年增加99.6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管理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9.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到我单位开展林业相关的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1,2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99.63万元,增长75.7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其中,3辆车于2014年移交国资委拍卖,未卖出),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防火物资、燃油、苗木、项目规划编制、项目作业设计、项目验收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5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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