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潼林罚决字〔2023〕第49号)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时间 |
1 | 刘*、吴** | 潼林罚决字﹝2023﹞第49号 | 非法猎捕山斑鸠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其中每人缴纳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 2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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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潼林罚决字〔2023〕第49号)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时间 |
1 | 刘*、吴** | 潼林罚决字﹝2023﹞第49号 | 非法猎捕山斑鸠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其中每人缴纳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 2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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