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5年第一批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度已立项未结题的区级科研项目、2024年度第一批区级科研项目。
二、资料准备
(一)《潼南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潼南区科研项目任务书》;
(三)《潼南区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
(四)《潼南区科研项目技术报告》;
(五)项目执行情况支撑材料(能够证明项目开展成效的图片、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销售收入等资料);
(六)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实行“无纸化”评审,请相关单位积极准备,需于2025年8月8日前在项目结题资料加盖公章后,将PDF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tnkjxxzx@163.com提交至区科技局。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结题相关材料全部通过线上提交。
2.2022年度以来立项后未结题的区级科研项目(包含自主立项项目)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逾期未提交项目结题资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区科技局将启动项目终止程序,纳入科研信用管理,限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单位参与有关市、区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的各类科技活动资格。
3.发现项目验收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潼南区纪委监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人:莫姣,电话:023-44559690
附件:1.潼南区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
2.潼南区科研项目技术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