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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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准予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金凤凰幼儿园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2-09-13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准予重庆市潼南区

古溪金凤凰幼儿园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金凤凰幼儿园: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及《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我委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符合法定程序。经区教委2022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根据办学规模审定开办资金,办学属性自主选择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2823


潼教委(2022)192号    关于准予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金凤凰幼儿园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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