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准予重庆市潼南区
柏梓蓓蕾幼儿园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蓓蕾幼儿园: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及《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我委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符合法定程序。经区教委2022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根据办学规模审定开办资金,办学属性自主选择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潼教委(2022)170号 关于准予重庆市潼南区柏梓蓓蕾幼儿园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