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教育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

潼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

日期:2023-05-23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现将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常见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改革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民生实事。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主要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同时,按照“两为主”“两纳入”要求解决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二、学生入学时对年龄、转户时间和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1.入小学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时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学证明。

2.转户时间要求: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需在当年5月31日前将户籍转入辖区学校招生范围内。

3.需提供的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城区小学招生

1.城区公办小学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招收户籍在城区相关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划片招生范围具体门牌号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2.小学一年级招生时间安排是怎样?

答:城区实验小学、文星小学、梓潼小学、育才小学、潼南小学、琼江小学、东安小学、青石小学、大佛小学、人民小学、朝阳小学、涪江小学、潼州小学定于7月12日申报审核正住户籍儿童入学材料;7月3日相关小学(详见第六问)进行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现场审核录取或自愿填报;7月6日左右进行潼南小学和琼江小学辖区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电脑派位。6月10日至6月30日,区教委接受现役军人、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城区建设拆迁户等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登记。

城区外其他学校申报审核材料具体时间见各校招生公告。

四、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梓潼学区公办初中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1)潼南一中、大佛中学、梓潼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烈士子女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具有梓潼、桂林学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2)潼南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桂林学区公办初中(实验中学)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1.招收户籍在桂林街道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2.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3.城区公办初中如何招生?

城区公办初中采取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其中梓潼和大佛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中学、潼南一中四个志愿;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实验中学、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中学、潼南一中五个志愿;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填报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一中三个志愿。

4.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也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但在梓潼、桂林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能否在城区初中学校申请就读?

答:根据摸底和学位测算,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只能满足辖区户籍、享受优惠政策和部分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因此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也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但在梓潼、桂林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或网上申报城区民办初中。

五、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阶段可在城区指定公办学校直接申请就读或进行志愿填报电脑排位确定就读学校。初中阶段采取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申请就读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务工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合法的工作证明、202311日至今在潼南工作的单位为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潼南区人社局办理印证材料)、住(租)房证明;经商提供:20231月1日前在我区相应辖区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住(租)房证明。

2.区外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范围是怎样划定的?

答:1.大佛小学接纳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接纳江北城区愿意到本校就读,且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2.青石小学接纳本校和梓潼小学招生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3.东安小学接纳本校、实验小学、文星小学招生范围内、欧鹏小区内和凉风垭地区电脑排位确定的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4.育才小学接纳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5.凉风垭地区潼南小学和琼江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各自招收完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后,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测算学位空缺,确定各自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数量。符合条件的凉风垭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填报东安小学、潼南小学和琼江小学3个学校顺序志愿,最后按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资料审核登记和志愿填报由梓潼教管中心在潼南一中实施。

6.涪江小学接纳江北城区巴渝大道以北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7.潼州小学接纳江北城区巴渝大道以南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七、民办小学和初中怎样招生?

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实行同步招生。6月15日至19日,申请就读民办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或家长,需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当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于6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完成后,学生及家长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八、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

1.哪些类别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答: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潼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2.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答:列举以下4类。

(一)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入学儿童父/母亲所在部队服役证明;2.军官/士兵证;3.租/住房证明;4.户口簿。

(二)援藏干部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2.租/住房证明;3.户口簿。

(三)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2.租/住房证明;3.户口簿。

(四)政府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高管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区经信委开具的审核证明;2.入学儿童父/母亲工作企业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入驻协议;3.入学儿童父/母亲在单位的正式任职文件;4.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工资表;6.企业职工通讯录;7.租/住房证明;8.户口簿。

九、城市建设拆迁户(不含征地)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如何就读?

答: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还房安置的,在还房辖区学校就读;属于货币安置已购房的,在购房辖区学校就读;不属于还房安置也未购房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外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属地学校就读。申请就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府或拆迁部门与入学儿童家庭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有入学儿童姓名);2.住房证明;3.户口簿。

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需符合条件?哪些学校可以接纳符合条件的转学生?

答:城区小学和初中转学需符合2个条件。一是2023年5月31日前户籍在相应辖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二是辖区学校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

因辖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无法接纳的小学转学生,由辖区学校负责对接城区有空余学位、可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桂林街道地区可到潼州小学申请就读,梓潼和大佛街道地区可到东安小学、青石小学和大佛小学申请就读;城区户籍的初中转学生,根据潼南一中、实验中学、梓潼中学、大佛中学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